第32节(5/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是教民以浅薄的聪明,不示民以智巧心,而是以大智慧教之于民,以无为用之于治,使民返朴还淳,复其本有的天然良知,使民去妄归真,安其本然天性。君臣父子,相忘于无事之德;天下国家,共入于无为之化。此便是“善为道者”之义。
    “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今人往往不解太上此两句的本义,而以后天浅陋之知,妄评此言,认为这是古代统治者的“愚民政策”,是为维护圣王统治的“手段”云云。这实在是对先辈的莫大曲解,是以后天小聪明猜度圣人的大智慧,以后天之伪去知先天之真,所以是永远难知其真谛的,永远难解此“明”与“愚”的颠倒之理。
    人生于世,天之所命。本来都具有此不昧的灵光,不用智虑心思之妄,不以后天耳目见闻为真,性体光明寂然,未受物尘穿凿。无奈进入红尘以后,因受物欲浊流污染太甚,积尘甚厚,故丧失本性之明,天德之明转为后天之愚,发而成为后天知识。岂不知此智虑知识,仅能知眼所见、耳所闻的显态有象有形的皮毛之幻,难见难知不可见、不可闻的隐态世界之真。只能知身边有执有为之小事,不能知无为无执之大事。能明可见可闻的表象之理,不能明、不能见、不能闻表象之内的实质之理。所以,仅凭人的耳目见闻的有为之知,其理不真,其知不全,看似若明,实则愚暗。用之治国治身,其明必然反溺于不明。
    “将以愚之”,此处所讲之“愚”,并非蠢然不灵之弱痴者,而是灵性十足,生理机智发育健全的大智慧之人。所谓“大智惹愚”者,皆是守真诚,安本分,不妄用智巧心,不施人心小聪明。处世做人,朴实无华,应世随俗,无私无欲,相忘于不识不知之中。身处家国,共处于无忧无虑之间。背天逆理之事不敢妄作,欺心侥幸之事不敢乱为。只知奉献,不知索取,心中只有大公众生,惟独没有自我。这便是“愚”字的真意。此种“愚”,在世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愚昧,但从修道来观,却是最大之“明”,是世人难知的知天、知地、知阴阳的大智慧者。只是有道之人从不显露而已。
    若能以愚用道,则道无不行;以愚建德,则德无不立。治之于国,国无不治;修之于心,心无不修;健之于身,身乃永固。古之“以愚治民”者,即“愚”之于此,并非他意。有心学道者,当明此理,不可误解。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世间凡事崇尚智巧,惟道尚愚不尚智,因为愚离道近矣。古之圣人,以道治天下。与民相见以道,不如与民相化以道,浑浑朴朴,同归于清静之天。故古之先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种而食,安享天然自在。及至后世,士大夫不尚愚而尚智,民之巧诈心日生,小心眼愈多,人心愈坏。民之最难治者,就是人们远离道德,人心不诚,本性失真。
    人的巧智心愈多,失真性愈强,诈伪便愈多,离道也愈远,此乃民难治的根本原因。上古之时,民如赤子,世有淳风,慈孝善德,同于一心,家国康宁太平,人皆无为而无不为。
    后世君王,日益以有为之政施之于民,日渐以机巧之法用之于治国,将百姓视为可以任我驰聘之犬马,将万民看作是可以任我作为而无不归服之附属。君王自以为高高在上,就可以使天下百呼百应,孰不知此等有心有为之治,反而成为难治,内患外侵必随之而起,盖因国之君心中之天已失真,心中之德善日渐离去,有为之巧智日益彰显。
    天下人皆以自作聪明为能,故一国一家皆求之于才能,乃至天下皆以聪明肆情纵欲,失去天良真诚之朴,故生欺上瞒下之恶念,妄作娇伪之风日盛,民心日诈,正气日薄,君民皆不务真诚,上下并行诡计,此便是所以“民之难治”的根本所在。
    【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楷式。】
    “以智治国国之贼”,“贼”者,泛指危害国家民族利益的人与事,如国贼、民贼、奸贼等。并非今人所理解的盗贼之贼字。以智治国,必然远离道德,以智识诈巧施政,以权谋私,妄作福威,此即是“国之贼”。经中“以智治国,国之贼”,正是指用聪明邪智治国,是巧伪的私智。此等智用之于纲纪,则纲纪必乱;用之于伦理,伦理则必乖;用之于家国天下,犹如披麻救火,反遭其殃。又好似毒汤止渴,反受其害。所以太上称为“国之贼”,以此警示后世的治国者。
    “以智治国国之贼”,主要是说用有为治国的害处。虽然治国者足智多谋,用心良苦,出于好意,但因自身缺乏道德,不能施以无为之治。其结果只能是愈治离道愈远,民德愈来愈失,这是以有为治国不可避免的弊端,必然是害国害民,故曰“国之贼”。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高明的治国者,当以无为无事而施政,不用智巧,施以德治,使民心淳朴,复归于道。安其居,乐其业,甘其食,美其衣。不被俗尘所染,不为私欲烦恼,心身康泰,安享福乐。上不以私智扰于民,不用机巧乱于政,天下共乐于太平,朝野相忘于无事,此乃国之福也。文中所言“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盖是此义。
    “知此两者,亦楷式”,世人不知“国之贼”、“国之福”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