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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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世人之不知学、不能学而学之,是反世人之不学而学。此即“学不学”之义。
    “复众人之所过”者,是指世人皆是过用小聪明,过施巧心机智,所以先天日耗,后天日损,性迷情执,外缘妄动,无所不至。渐而失本离真,常为情欲所牵,在有为世界中为所欲为,在污泥浊水中愈滚愈黑。待到黑白无常来牵命时,人去性离一场悲。
    圣人不恃聪明,持之以纯朴,以德化天下为心,使万民复之以本然素朴,使天下众人知其所过之有害,除恶向善,恢复天真。使百姓知中正之理,执其两而用其中,去其诈而复其淳,去其昧而复其明。故曰“复众人之所过”。“过”,就是过分、过失、偏差之义。凡是“过”者,都不是中道,都不符合自然,既是自然,必不会有过。
    圣人以万物自然之理,辅之于天下众人之心。以万物自然之德,复还于天下众人之性。使众人之心返本复初,无欲无为。使过者复归于无过,同入于自然之理。使众人之性,不执不迷。使失者还于无失,使损者修补于无亏,使暗者复归光明,使浊者洗涤得清。共禀自然之德,共享自然之美。所以圣人不敢有为,其行皆是因循自然;不敢有所造作,唯恐远失道本。有为皆非自然,不自然必不能辅万物,反而损害万物之性。故圣人“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本章说解】
    本章经旨,重在“无为”、“无执”四个字。
    圣人无为无执,故能辅万物之自然,无难易之情,无败失之患。倘若人心一动,一有所为,便干扰自然规律,所以未有不败者。倘若识心一起,一有所执,随相所转,未有不失者。人能无为无执,执两用中,以无驭有,则与圣人等同。
    学道之人,终以辅万物自然之本,利益万物之性为目的。理之自然谓之“性”,性之自然谓之“天”,天之自然谓之“道”,道之自然谓之“无极而太极”。天地万物,莫不各得此理,莫不蓄含此性。修道者要辅万物之自然,必须先要遵从万物自然之性,辅万物以“不过”之理,以无为顺其自然之情。故圣人辅万物以“不为而为”,以“不学”为学,以“不欲”为欲,无执无为。持其安,谋未兆,皆是“不敢为”,而是以自然辅天下。修道人学圣人修己治人之道,于此而尽矣。
    天下万事自然之理,皆以道之一理而贯之。天下万物自然之性,皆以道之一性成之。事得自然之理,其事无不完美。人全自然之性,其性无不德善。自然之性,犹如太虚一般,无时不圆明,无时不清静。不容造作,不受污坏。若少有一丝造作,则私欲即生;若稍有一毫污坏,则天理即灭。天理既灭,则尘劳妄想,无所不有;私欲既生,则是非人我无所不起。当此之时,我法性中的自然清静境界,必化为无底之业坑,满腔内尽是无明。动念之处,皆是魔障刀兵,自然之性,浑体都是污浊黑洞。
    纯真之性既被阴物牵缠,性妄动则恶心生,岂可谓自然之性乎?
    修道之人,若求自然之性,当于私欲妄念未萌之先,先求其不见不闻之空妙,则自然之性即可现见。所谓“不见不闻”之妙,即去除四相,无人我是非,无欲无为之际,无尘无垢的真性方可显露。在心为性,在事为理。
    文中所谓“复众之所过”,“复”者,返还也。亦即返本还源,返朴归真,还复我本有之善性德心。所谓“辅”,即助也。不仅自己复返自然,还应当辅助万物,使之返还复归其自然正性,复返其固有之本善。这就是圣人宏道治天下之本心,亦是修真证道者的根本目的。
    修真人既以万物为师,感万物养育之恩,又要辅万物全其自然之性。万物与人类共体,同源于大道,同处于天地之间。万物各尽其天然之性,养育帮助了人类。人对万物若缺乏爱心,不复不辅,就好比源头之水不清,分支江河之水岂能清乎?人虽为万物之灵,须臾难离万物的滋养。万物之性正,则可助养人之正;万水之源清,则可滋育万物之性纯净。是故修真之上士,辅自然之性,事不妄为,机不妄动。非自然之实地,则寸步不行;非自然之实理,则一言不发。
    修真人身处尘世,与万物自然同体同用,同呼吸共命运。当效万物自然之性,终日行而终日未尝行。事来则应,事去即静;虽身在应事中,心却在事外。行当行之事,步步有实地;应不得已之事,应过不留滞。处世待人,与缘人交往,终是不得已而言;言而自然,未尝有心而言。所以言而不言,言言不离天理。若能如此而行,即可得大自在,可谓得理全性之人,其易破易败之患,何能有乎?
    玄德章第六十五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道在天地,天地不知,所以天地能长久。道在万物,万物不知,所以万物生化无穷。天地万物尚且不知,天下万民亦不知?所以便以有为治于国,以智巧律令治民。此类有为之治,虽能善以为政,但其有为之辙迹终不能隐,有无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终不能消。在上者以苛察之明治于下,在下者必以缺缺之明防于上。上下有心有为,上下相防相诈,欲以明民,反而成为不明之政,此皆是以明治民之害。
    “古之善为道者”,是说古之圣人治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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