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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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强之”、“废之”、“兴之”、“夺之”、“与之”的归纳总结。这四个方面的对待关系,其理虽然明白易见,其机实乃至微至妙,不好测度把握。尤其是其中的可吉可凶、可小可大、可成可败、可有可无的转机,全在是否恰当而用。若是圣人用之,则为大道;若是凡夫用之,则为私欲。私欲者,顺而用之;大道者,反而用之。以此观之,其理既明,其机亦微,故曰“是谓微明” 。
    “微明”,即自然规律幽隐的玄机、前兆、迹象或苗头,在显态事物中的微妙闪现。前文所列举的翕张、弱强、废兴、夺与,皆是阐述以柔弱胜刚强之理,其中都含有微明的道机。
    何谓“微而明”?依无为自养,静深敛退,悠然自得,如鱼之在渊。
    何谓“明其微”?逞强好胜,炫耀于人,寻衅招尤,泄漏玄机,如国之利器以示人。
    “微其明”与“明其微”,一正一反,一顺一逆,其结果却完全相反。知微明的先决条件,就是无为而无不为。韩非《喻老》曰:“起事于无形,而要大功于天下,是谓微明。”阴阳造化有消息盈虚之运,人事有吉凶倚伏之理,故事物之将要如彼者,必然是常如此者。将要发生的事情虽然还未形成,但正在发生的反向征兆,则有端倪可寻。例如自然界的顺逆之变,事物的吉凶转机,都是在已经进行的过程中,隐藏着将要发生事态的苗头。能从已发生的事理中,而逆观逆见将来的发展趋势,其机虽然幽隐,但其理势则已显现。这就是“微明”之义。
    太上在此指示微明之妙,在于使天下后世明此微机,举一反三,一明俱明,不溺于四者之害。王弼曰:“将欲除强暴,当以此四物之性,令其自戮,不大假刑为之力也,故曰‘微明’”。《周易·系辞》曰:“知机其神乎……机者动之微,机之先见者也。”《阴符经》云:“其盗机也。”其中所言的“机”字,皆是言“微明”之义。
    “微明”就是玄灵修真理法学所讲的“阴动为先,阳随其后”之理。万物皆有阴阳,皆有显隐两种物质场性,犹如植物未生长成形之前,其场性的暗影之象率先显现,然后才在这个暗影的作用下,生长出可见的植物躯干和花果之形。这种场性理论,已被现代科学所验证。修真学所论的“念上透机”、“阴动藏机”、“显隐同观”、“知微见著”等等论述,皆是言“微明”之理。知微见著,这是认识大道的必经之途,由微明至大光明,这是修真者证道的大目标。
    【柔胜刚,弱胜强。】
    “柔胜刚,弱胜强”,讲的是道性自然法则。例如水能穿石,水可灭火等自然之理。大道之体用贵柔弱,故柔弱者久长,刚强者先亡。按世间常道之理而言,柔者本不能胜刚,弱者本不能胜强。
    太上在此言“柔胜刚,弱胜强”,其中的微明机理,正在于“道者反之动”,“弱者道之用”。任何事物都有阴有阳,有正有反,有柔有刚,有弱有强。事物的这种两面性,乃至多面性,都是由阴阳二气的质性所决定的。三维空间的一切事物,普遍呈现着阳性刚强的特征,而阴性的柔弱特征,却往往处在隐微之中,常常被人们忽略。
    世间任何事物,都是阴阴合一的整体,充满着生克制化之理,阴阳互生又互克,正反相辅又相成,维系着事物的平衡与发展。假若失去平衡,事物必然走向它的反面,甚至发生倾倒。由此可知,任刚者,久必毁;任强者,久必败。唯有以柔化刚,则刚可以渐化为柔和;以弱克强,则强可以渐化为弱中。以柔胜刚强,才符合道性法则,才能刚柔相济,阴阳平衡,使事物得到平和、长久的发展。
    此两句是在说明柔弱的益处,反过来说,也是在说明刚强的害处。无论动物植物,生时皆柔弱,死时都坚强。世间人人都厌柔恶弱,喜刚好强,却不明柔生刚死,弱存强亡之理。世人常存欲胜之心,或挟众暴寡,或以强凌弱。计较斤两,寸利不让。言语争高,不肯屈己,得理不饶人,乃至无理辩三分。凡事都要争强于人。其不知以刚制刚,其刚必折;以强对强,其强必崩。常持刚争强者,皆是不明道理、猛厉浅躁之人。
    有道之人,皆是反而用之,以柔为刚,以弱为强,言语柔和,行事细腻,不与人争辩名利是非,不计较轻重得失,一切以德善为本,所以能得天地中和元气,能与众人万物和睦相处,这才是“微明”之士。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渊”者,深水也。“鱼不可脱于渊”,犹如人之不可离于道。渊水是鱼的基本生存条件,鱼在水中则生,离渊水则死。此乃不争之理。以鱼与水相依相存的关系比喻人,其理亦然。人禀天命而生,由父母所养,虽为天地人“三才”之一,但一刻也离不开天地自然大道的滋养。靠呼吸天之气供氧而维生,靠地所供之衣食住行而存身。而天地所赐予给人的一切,都是自然大道所生,所以道是人体生命之根,是人的性命两大系统的源头活水。
    人若在道,则人之生也;人若离道,则必亡也。人不贵道,不修善德,就是不惜生;如若背道逆德,欺心瞒天,伤天害理,胡作非为,害国殃民,犹如鱼之脱渊离水,其祸终不能免,其生命终不能长久。此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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