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7/9)
五物五贼。圣人知此先天与后天的变化之机,并能自如地借用后天养先天,以先天化后天,行“为无为”之道,直入圣基。
“或不盈”三字,“或”,常也。道常虚无而不盈满,故曰“或不盈”。“或不盈”是对大道德性的强名比喻。大道实际未尝不盈,只是就其虚中而言,所以谓之“或不盈。”
【渊兮似万物之宗;】
“渊兮似万物之宗”,“渊”者,深广莫测之义。“宗”者,根也。道渊深而不可测,广而不可量。似有非有,似无非无。但它却是生化天地万物的根宗,是宇宙的本源。
“渊兮似万物之宗”,是承接上句而进一步言道。是说大道不仅“冲而用之”,而且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大道的太和之气,充满乾坤,其量包容天地,其神贵乎古今,其德遍乎天下。无论胎卵湿化,无论飞潜动植,这种太和之气无处不在,无处不有。但大道的本体却是空空洞洞,浑然无一物,视若不见,用却有余。好象百川朝海,而海却永不见其盈满。其势浩浩渊渊,永无穷尽。这就是“渊兮似万物之宗”之义。
万物非道而不生,非道而不成,非道而不有,非道而不立。大道之本体,涵养万物而不匮;大道之妙用,冲和万物而不遗。其理幽深,不可以人的主观意识心所能得;其用隐妙,不可能以文字语言说清楚。但是世间万物,物物有道,处处是道,道皆负载在事物之中。但若探其大道冲用之机,参其深玄之理,似乎既非一、又非二,无穷无尽。万物来自大道无极之宗。万物在大道主宰下生育发展。万物最终又复返于本源。这是宇宙的基本规律。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锐”者,锋芒毕露之利刃也。“挫”,就是磨砺、抑止之意。“挫其锐”,是说凡是过刚过强的事物,都有棱角,容易伤人,故不合道性。譬如人心的争胜好强,恃才高傲,盛气凌人,逞能显才。这种傲气十足的人,处事待物,咄(duo)咄逼人,言谈举止,必失谦德。若不挫其锐气,不磨去棱角,必会伤己害人。故应当敛神以静,去识忘巧,悔过自省,使锋芒不露,棱角无存。故曰“挫其锐”。
修真人当知:人若有过锐之傲气,皆因体内阴性物质偏盛,中气不足;正不压邪,阳不制阴,阴阳不平所致。故修真者应当不断加强清阴增阳,常处下位,常立谦德。有才而不露,有智而不用,虽有功能而不乱施。抱素致和,若痴若愚,抱中守一,遇事冷静。如此持久自磨,锐气自可销匿,其道自可用中。
“解其纷”,挫锐之法,在于解其纷。“纷”者,人心之乱也。不解纷,锐也难以挫去。“锐”与“纷”,都是指人心欲望而言。人欲之锐,可以起争盗心;人欲之纷,可以生烦乱心。故“挫其锐,解其纷”,与“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等训导,都是太上教人要减少欲望,效法于大道之用中。天下事物错综复杂,有藤缠而不能解者,有凝结而不能散者。人心欲望过盛,凡心过重,就如同作茧自缚,划地为牢一样,非要自挫其欲,自己解脱自己。就像蚕蛹一样,自解其缚,自脱而出。此即“解铃还需系铃人”。
修真人身处红尘,若能明心见性,不沉溺贪欲尘境,不陷入是非争讼,不过贪名利权贵。应事应物,随缘就势,万般矛盾,视若为一;万变纷纭显前,我心寂然不动;应对红尘,心如止水。眼明如日月,顺逆皆不迷。这是太上教给我们“解纷”的妙方。
“和其光”者,是说修真人混迹世俗,共处于凡尘之中,能以本性之光,独见其明。知其明,亦知其暗,不以独耀而去乱人。“和其光”,就是和其心德之光。一切有情无情众生,种种形色万物,虽形象不一,皆有此光。你我他之光,万物众生之光,皆来自宇宙本源,天下众生皆受佛光道烛的沐浴滋养。故我与万物同体同源。如能将我之光融合于众生之光中,则我心德之光即可通天彻地,可以直通本源,可以交感万物。和光之妙,有如以水投水,其水无二;以火投火,其火皆明;又如千万盏灯合聚一室,其光不分彼此,其明无际无量。修真人能混迹和光,与世同俗,一若灵芝与众草为伍,凤凰偕群鸟并飞,不闻其香而益香,不见其高而益高。此即“和其光”之妙。
修真人应视自己为一滴水,视众生万物为大海,惟有将这滴水融入大海,自体与共体合一,才能有所作用。与众生同体,与万物和光,其心境宽广如宇宙;与大道合一。无私奉献于众生,才能得众生万物之助,才能修道有成。“尘”即凡尘世界。既然能“和其光”,必能“同其尘”。“同尘”之妙,在于物我两忘,心清意定,常与众庶同尘世,不脱离社会,不逃避现实,不畏红尘艰难,不染世俗污垢,不弃于人,不弃于物。在红尘中能洁身自好,能化恶而取善,不自爱而爱人。观三界,犹如琉璃净界,一体同然;视万物,犹如灯灯相照,没有异色。心无起灭,意无憎爱;静观世界,无有则有,有有则无,一切皆即一,一即一切。如此“和光同尘”,则修心炼己之功成矣。
【湛兮似若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湛”即深沉之貌。“湛兮似若存”,是说修真者既得大道冲和之用,性海虚
“或不盈”三字,“或”,常也。道常虚无而不盈满,故曰“或不盈”。“或不盈”是对大道德性的强名比喻。大道实际未尝不盈,只是就其虚中而言,所以谓之“或不盈。”
【渊兮似万物之宗;】
“渊兮似万物之宗”,“渊”者,深广莫测之义。“宗”者,根也。道渊深而不可测,广而不可量。似有非有,似无非无。但它却是生化天地万物的根宗,是宇宙的本源。
“渊兮似万物之宗”,是承接上句而进一步言道。是说大道不仅“冲而用之”,而且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大道的太和之气,充满乾坤,其量包容天地,其神贵乎古今,其德遍乎天下。无论胎卵湿化,无论飞潜动植,这种太和之气无处不在,无处不有。但大道的本体却是空空洞洞,浑然无一物,视若不见,用却有余。好象百川朝海,而海却永不见其盈满。其势浩浩渊渊,永无穷尽。这就是“渊兮似万物之宗”之义。
万物非道而不生,非道而不成,非道而不有,非道而不立。大道之本体,涵养万物而不匮;大道之妙用,冲和万物而不遗。其理幽深,不可以人的主观意识心所能得;其用隐妙,不可能以文字语言说清楚。但是世间万物,物物有道,处处是道,道皆负载在事物之中。但若探其大道冲用之机,参其深玄之理,似乎既非一、又非二,无穷无尽。万物来自大道无极之宗。万物在大道主宰下生育发展。万物最终又复返于本源。这是宇宙的基本规律。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锐”者,锋芒毕露之利刃也。“挫”,就是磨砺、抑止之意。“挫其锐”,是说凡是过刚过强的事物,都有棱角,容易伤人,故不合道性。譬如人心的争胜好强,恃才高傲,盛气凌人,逞能显才。这种傲气十足的人,处事待物,咄(duo)咄逼人,言谈举止,必失谦德。若不挫其锐气,不磨去棱角,必会伤己害人。故应当敛神以静,去识忘巧,悔过自省,使锋芒不露,棱角无存。故曰“挫其锐”。
修真人当知:人若有过锐之傲气,皆因体内阴性物质偏盛,中气不足;正不压邪,阳不制阴,阴阳不平所致。故修真者应当不断加强清阴增阳,常处下位,常立谦德。有才而不露,有智而不用,虽有功能而不乱施。抱素致和,若痴若愚,抱中守一,遇事冷静。如此持久自磨,锐气自可销匿,其道自可用中。
“解其纷”,挫锐之法,在于解其纷。“纷”者,人心之乱也。不解纷,锐也难以挫去。“锐”与“纷”,都是指人心欲望而言。人欲之锐,可以起争盗心;人欲之纷,可以生烦乱心。故“挫其锐,解其纷”,与“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等训导,都是太上教人要减少欲望,效法于大道之用中。天下事物错综复杂,有藤缠而不能解者,有凝结而不能散者。人心欲望过盛,凡心过重,就如同作茧自缚,划地为牢一样,非要自挫其欲,自己解脱自己。就像蚕蛹一样,自解其缚,自脱而出。此即“解铃还需系铃人”。
修真人身处红尘,若能明心见性,不沉溺贪欲尘境,不陷入是非争讼,不过贪名利权贵。应事应物,随缘就势,万般矛盾,视若为一;万变纷纭显前,我心寂然不动;应对红尘,心如止水。眼明如日月,顺逆皆不迷。这是太上教给我们“解纷”的妙方。
“和其光”者,是说修真人混迹世俗,共处于凡尘之中,能以本性之光,独见其明。知其明,亦知其暗,不以独耀而去乱人。“和其光”,就是和其心德之光。一切有情无情众生,种种形色万物,虽形象不一,皆有此光。你我他之光,万物众生之光,皆来自宇宙本源,天下众生皆受佛光道烛的沐浴滋养。故我与万物同体同源。如能将我之光融合于众生之光中,则我心德之光即可通天彻地,可以直通本源,可以交感万物。和光之妙,有如以水投水,其水无二;以火投火,其火皆明;又如千万盏灯合聚一室,其光不分彼此,其明无际无量。修真人能混迹和光,与世同俗,一若灵芝与众草为伍,凤凰偕群鸟并飞,不闻其香而益香,不见其高而益高。此即“和其光”之妙。
修真人应视自己为一滴水,视众生万物为大海,惟有将这滴水融入大海,自体与共体合一,才能有所作用。与众生同体,与万物和光,其心境宽广如宇宙;与大道合一。无私奉献于众生,才能得众生万物之助,才能修道有成。“尘”即凡尘世界。既然能“和其光”,必能“同其尘”。“同尘”之妙,在于物我两忘,心清意定,常与众庶同尘世,不脱离社会,不逃避现实,不畏红尘艰难,不染世俗污垢,不弃于人,不弃于物。在红尘中能洁身自好,能化恶而取善,不自爱而爱人。观三界,犹如琉璃净界,一体同然;视万物,犹如灯灯相照,没有异色。心无起灭,意无憎爱;静观世界,无有则有,有有则无,一切皆即一,一即一切。如此“和光同尘”,则修心炼己之功成矣。
【湛兮似若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湛”即深沉之貌。“湛兮似若存”,是说修真者既得大道冲和之用,性海虚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