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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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刚刚的意思,好像是数说三千两银子是他们俩那些钱的皮毛吧?
    怎么到了穆将军的嘴里,竟成了她自己的皮毛?
    穆临安见沈东家在看自己,也停下了脚步。
    “沈东家可是在我身上看见了虫子?”
    “没有虫子。”沈揣刀回转过身去,牵着马往前走。
    “谢九知道我调任维扬卫,几次叮嘱让我要让沈东家在维扬城里横行霸道,作威作福。”
    沈揣刀不得不再次停下了脚步。
    “穆将军,您这趟回京城是学了说玩笑话吗?”
    下一刻,她竟看见穆临安点了点头。
    “确实学了几句,只是未曾学到精髓,我拙于辞令,非一朝一夕能改。”
    沈揣刀在这短暂的片刻,真的疑心自己是中了暑,才从穆临安嘴里听见了这等荒唐话。
    穆临安接着说道:“不过,让沈东家横行霸道,作威作福,并非玩笑。沈东家是真君子,有你这等人在维扬横行,维扬只会更好才是。”
    沈揣刀不再怀疑自己,她开始怀疑穆临安回了京城是寻了个专会说奉承话的生吞了下去。
    以他的饭量,倒也吃得下去。
    “穆将军,您实在是把我想的太好了。”
    穆临安微微低头,看着两人脚下的影子。
    “沈东家,你可有什么想问我的?”比如谢九如何给那些锦衣卫的家人送了钱,比如谢九自己也进了锦衣卫,再比如他穆临安为什么改了主意,要在维扬多呆几年。
    维扬用一场梅雨,将他们两人的心都改了。
    沈揣刀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一眼他的马。
    “穆将军,太阳这般晒,黑马不会烫手吗?”
    穆临安看向自己的爱马骊影,骊影也用圆圆的眼睛看他:
    “……”
    两人走出了一里地,沈揣刀翻身上马打算回城去,却被穆临安拉住了缰绳。
    “今日偶遇了沈东家,正好,我给沈东家的贺礼也昨夜到了城外,沈东家要不要去看看?”
    半个时辰后,沈揣刀在军营外看见了一匹通体赤色带金的马驹。
    只一眼,沈揣刀就喜欢上了,抬手去摸了下它的鬃毛。
    “这小马是给我的?”
    她本来不想要什么贺礼,可是这小马驹真是太漂亮了!
    “母马,去年秋天在晋州出生的,刚刚十个月大,是我给沈东家酒楼开张的贺礼。”
    看见沈东家抚摸着小马,面上有了真切的笑,穆临安满意地摸了下骊影的鬃毛。
    真的有些烫手。
    第94章 四人
    小马的耳朵尖尖的,颈上的鬃毛也有点像狐狸毛一样丰美,沈揣刀摸摸它耳朵,又蹭蹭它脖子,给它起了名字叫“小金狐”。
    穆临安说这马还有几个月就能到两岁,可以慢慢训着骑乘了,比起维扬城内沈宅的马厩,还是有大片空地可以跑马的营地更适合训马,沈揣刀就把马托付给了穆临安。
    怕小金狐与她不亲了,沈揣刀还哄它:
    “等我中秋前就把我在寻梅山的地收拾出来,到时候你想怎么玩都有大片地方。”
    看着小金狐低头吃自己手里的苹果,一双眼睛湿漉漉地看着自己,沈揣刀忍不住又想抱它的头。
    “我每隔几天都来看你。”
    小金狐吃完了她手里的半个苹果,用头轻轻顶了下沈揣刀的手臂,轻轻松松为自己又搞来了半个苹果。
    “你喜欢吃苹果?那我在寻梅山上也种苹果树。”
    手臂一振,自袖中掏出一把刀,在小金狐黑色的眼睛前面转了一圈儿。
    “这是我的刀,你是我的马,它叫问北斗,你叫小金狐,我叫沈揣刀,以后咱们得一处过日子的,你可都记住了?”
    穆临安在一旁看着,手指在骊影热乎乎的鬃毛里写勾勾画画,骊影往他的头上靠,被他随手推开了。
    他再想在鬃毛里写字的时候,骊影就不耐烦地转开头,不让他碰了。
    得了小金狐,沈东家什么烦心事儿都抛到了脑后,回城的路上遇到了卖菱角的,她买了一整篮,一手提着回了家。
    她祖母沈梅清回了寻梅山上小住外加避暑,买回来的三十多个小姑娘被带走了大半。
    不算流羽垂环,宅子里还有七八个大些的丫头,另外还有兰婶子。
    看见东家回来了,在风雨连廊下教小姑娘们做针线的兰婶子连忙迎了过来。
    “兰婶子,我买了些菱角。”
    “这么热的天,东家你怎还自己提了回来?这菱角倒是新鲜,晚上给你熬些菱角粥。”
    “煮一煮当零嘴儿吃也挺好。”
    沈揣刀随手掰开一个鲜菱角,跟兰婶子一人一半尝了。
    她们两人说话的时候,几个丫鬟也都过来见了礼。
    一琴垫脚解了沈揣刀头上的冠子,一棋拿来了件细棉薄衫子。
    将身上那件银红色的琵琶袖斜襟袍子脱了,沈揣刀只穿着中衣说:
    “不用换这个,我一会儿就回月归楼,给我拿个寻常穿的直身袍子就好。”
    一棋连忙要去换了衣裳,就见一诗已经抱着件天青蓝的直身袍子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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