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姐不嫁人 第1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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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小姐不嫁人
    作者:北风三百里
    一句话简介:她不是旧时代的遗物
    第1章 前奏
    ◎咖啡糖◎
    【上海夏】
    后来的很多年,于曼颐总会想起那个午后。她和宋麒坐在他姑妈那栋老洋房的花园里,日光和煦,照在他们身上,让人昏昏欲睡。
    那天他们两个人在赌气,谁也不想与谁说话,可是惬意的环境又叫人发不出火。最终还是于曼颐先沉不住气,小声嘀咕:“可我表哥是留过洋的。”
    她那时已经不爱她表哥了,她自然是在故意气他。她也知道这话伤不到宋麒,毕竟那人向来不懂自卑二字的写法。
    听见她说话,他用余光瞥她,又收回,身子微微后仰,靠到竹藤编织的椅子上。因为是去探望他姑妈,宋麒难得穿了一套非常上档次的西装三件套,用他同学阴损他的话:伪装无产阶级的资本家纨绔现原形了。
    而于曼颐,本来应该穿她从绍兴家里带出来的那件紫色的大袖袄裙,那是他们于家女儿们见长辈最体面的服饰。可那身衣服就和她所有从于家带来的东西一样,都被宋麒用一把火烧了。他用那把火告诉她,她于曼颐从到他那儿起,以前的一切,就都不作数了。
    所以她只能穿他带她定做的曳地大袖旗袍。曳地旗袍是他指的,当时上海的女明星都在穿,太贴腰身,所以她坚持要大袖,守住几分她大地主家小姐的保守。
    宋麒当然嫌土。但于曼颐认为,他的嫌与她表哥的嫌不同。她表哥是觉得她土,觉得于家土,甚至于觉得整个绍兴都配不上他高贵的留洋派身份。而宋麒,是就事论事的嫌那袖子土。用他和她吵架经常说的话:你封建。
    宋麒认为封建就是最土的,比穿破烂衣服和泼妇骂街更土。所以当于曼颐用她表哥留洋对比宋麒留在上海读书,他完全不生气,只是用他那副纨绔做派仰靠着藤椅,冷笑道:“那他就是留洋回来的人里最土的。”
    她气得低头喝他姑妈给她尝的咖啡。咖啡豆是追求他姑妈的犹太人送的,磨出来苦得像中药,于曼颐不懂宋麒对咖啡的喜欢,她表哥在欧洲那么多年还没喝惯。
    宋麒说:“所有留洋回来就急着去解除婚约的男人都土。你拿他和我比,也太拉低我的身份。”
    于曼颐被苦得说不出话,一时没有理他。花园里安静了片刻,宋麒也起身给自己倒咖啡。咖啡壶从桌面上斜过去,雾气腾了于曼颐满眼。她在雾气里看到他往自己杯子里扔了两枚咖啡糖,然后若无其事地坐回去。
    那糖里侧是蜂窝状的,在热水里融化得很快,融化得只剩下薄薄一片。于曼颐用舌尖把那糖片带到舌头底下含着,再喝,眉眼跟着微微弯起来。
    于曼颐后半生一直在找那种咖啡糖的牌子,找到白发丛生,额间生出细纹。找到她已经记不清他的长相,他的声音,他不大好的脾气和对人稀薄的耐心。
    他实在不是一个很好的爱人,好在他死了。人死了,别人就只记得他的好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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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敌人重生后我俩干回老本行》
    重生前:
    【坑蒙拐骗商人女x三代忠良一使臣】
    重生后:
    【八零年代女企业家x她肩宽窄腰的外交部潜力股】
    01.
    汉女姜乐流尚在襁褓之中,便被一名西域商人从骆驼蹄下捡走抚养。
    养到18岁,善易容,善经商,是丝绸之路上出了名的狡猾难缠。
    某日,姜乐流遇到一个年轻男子,自称使臣之子,其父已死。他要回朝复命,以证袁家尽节,从未屈降。
    姜乐流:“如此高尚,叫小女好生佩服!”
    然后姜乐流就把他钱骗光了。
    #你们人质出身,还这么傻白甜啊#
    02.
    袁野阔自幼随父出使邻国,又因朝中交恶成了人质。
    19岁那年,他终于找到机会回朝。
    路过敦煌时,袁野阔遇一舞女,柔弱无助,与他细诉辛酸过往。
    袁野阔:“造化弄人,你我都是身不由己。”
    然后袁野阔就带人把她抓了。
    #我们人质出身,还真当是傻白甜啊#
    03.
    由于反派搞事,两个冤家再睁眼,双双来到八十年代的敦煌。
    丝绸之路已经荒芜,莫高窟也被废弃。
    取而代之的,只有戈壁上立起的敦煌研究院。一帮知识分子为爱发电,穷得家徒四壁。
    起初,姜乐流只想吃瓜:摇钱树在上,他们不会摇,绝望。
    而后,姜乐流撸袖子开干:算了,我上!
    若干年后,当地的父老乡亲:
    “电视上那个女企业家,不就是县城老姜家的姑娘?她家以前又穷又窝囊……”
    研究院的退休老同事:
    “诶?小姜旁边那个年轻外交官,不是当初一直在找文物,以证袁家忠良的…小袁?”
    #他们都不看好你,我偏偏要替你争气#
    『起初一个为钱,一个为名
    最后为钱的倦了铜臭,为名的无意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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