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上次给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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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风看的出来,小孩子喜欢这只小橘猫。
    但是有些胆小怯生。
    遂抱着不知道哪家的猫,往孩子身前递了递。
    “喜欢它的话,你可以摸摸看哦。”
    孩子纠结了一会,还是一步不敢上前。
    不过那黑豆似的眼睛一直放在猫咪身上。
    不曾离开。
    “潇潇,你在这里啊,我们要回家咯。”
    旁边的便利店走出一位男人。
    拎着两大袋的东西。
    走了过来。
    潇潇点点头。
    来到男人身后,攥住男人的裤管,小小的脑袋只露出一半,怯生生地望着猫咪。
    王风起身。
    望着这个在场馆厕所出口有过一面之缘的男人,打了个招呼:“又见面了,这是你女儿?”
    虽然说起来有些不可置信,但从相貌上来说,名叫潇潇的小女孩十有八九是这个男人的女儿。
    “没错。”
    男人将一包生活用品放在地上,然后把手掌在裤子上蹭了蹭,才是伸手:“浅谈老师你好。”
    ……
    “林蒙这个人很厉害的,在lol圈也是一个传奇,相比于其他lol人士,他其实天赋并不高,直到s4赛季才第一次打上过钻一,但为什么他有名,就是因为他有恒心有毅力,听说他打职业的时候平均一天只睡两个小时,非常非常努力的人,但怎么说呢,电子竞技,汗水虽不可缺少,但天赋决定你的起跑线,我这么说风风你懂吧?”
    望着坐在床上一本正经“科普”的宁秀秀。
    王风忍不住扑哧一笑。
    秀秀,太可爱了。
    回到正题上。
    王风今天遇到的男人叫林蒙。
    如秀秀所言,是一个非常热爱这个游戏,非常努力提升自我的一个人。
    但天赋决定起跑线和终点线。
    打了4年才上钻一的他注定不会有一个顺利的职业道路。
    什么?又要搬出韦神和马哥现身说法?
    人马韦二人在艾欧尼亚叱咤风云的时候键盘侠还在学拼音。
    现在是钻一和第一次打上钻一是赤果果的两个概念。
    林蒙多年来一直在甲乙两级联赛徘徊。
    最后年纪大了,去年退役了。
    “挺可惜的。”宁秀秀昂着头哀叹一声,“我要是有他的努力,现在绝对不会在家里陪脑瘫丈夫说睡前小故事,早就去峡谷之巅杀猪了!”
    王风:“???你再骂?”
    “不过话说回来,他的女儿好可爱啊,萌化了都。”宁秀秀一阵激动。
    今天宁秀秀可是阔绰了一把,给人潇潇小朋友买了个大蛋糕。
    “确实。”
    王风点头。
    望着陷入痴迷的秀秀。
    王风嘿嘿一笑,表情变幻。
    “要不……”
    “你怎么说?”
    宁秀秀说到后面,立即是想到了什么,闹了个大红脸。
    嘴里说:“别闹啊风风,上次给了。”
    “上次是上次,这次是这次。”
    王风抬手一挥,空调被将宁秀秀整个盖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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