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凶猛_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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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一下就好。
    之后法务部的老总也说了几句。
    按照“主人陪客宾客”这个传统顺序,张律师也不得不敬了点酒,顺便还代表了刘仕诚。
    ……
    ——整个过程中,刘仕诚一口酒都没有喝,也没怎么说话。
    事实证明,没有董苑林,还真是不行。
    张律师是个挺愤世嫉俗的人,喜欢发表高谈阔论。
    “律所好像都比较喜欢经济类案件,而不是刑事类。”有人随便起了个话头,聊一聊天。
    “刑事不好做啊。”张律师又开始大嘴巴,“有个东西叫做‘律师伪证罪’,不过呢,有些东西,比如刑法第第三百零六条规定的‘引诱’等妨害作证的行为,比较模糊,怎么算引诱呢?我们这些律师,稍微一不注意,就有牢狱之灾啊。”
    “是真不容易打。”张律师又说,“在刑事案件里,警察是指控方,律师是辩护方。律师可以取证,警察也可以取证。但是,只有律师是伪证罪的犯罪主体,警察却没有。这样一来,双方根本就不平等啊,我们风险加倍。而且,有些警察容不得律师所提交的证据与其手中的证据不一致,输不起,有时还会报复。现在有律师参与的刑事案件已经不足30%了,人年均刑事案件不足1件,还包括指定辩护在内,谁也不愿意做。”
    “应该是很难吧。”有人说,“律师就是要保护客户嘛,有时也不好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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