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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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筑哥怒不可遏地说道,“令狐召!是令狐召这个狗杂种!”
    “他说如果不是你回来,他就可以继承整个令狐家的产业,他许了我一间铺子作为报酬。”
    “这个杂种,他说你流落在外是一个穷光蛋,没有任何背景和依仗。”
    “他这个狗东西,只会胡说,这几个带白马的不是你喊来的?我小弟说你们进了亚伯酒吧讲了许久的话,他真的是害死我们了!”
    筑哥的声音极大,他恼怒令狐召害他们落到如此下场,只恨不得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是他支使的。
    令狐安慢腾腾地把手里的长弓放下,有了筑哥这一番话,不用他出手,令狐召就不会再有立足之地,他嗤笑一声说道,
    “如果你们没有枪,我一个人就可以让你们鬼哭神嚎,哪里需要找外援?”
    “你还敢不敢欺负小孩子?”狗蛋躲得远远地,大声喝问筑哥。
    这个人一身的鲜血,三分像人,却有七分像鬼,狗蛋胆子再大,毕竟也才七岁多一点,会怕也是在情理当中。
    “我瞎了眼才去欺负你这种鬼小孩。”筑哥大吼了一声,他的眼睛疼得他又想打滚。
    这时候,柳尚鸿挥挥手,来了二个人把筑哥抬了下去。
    “不像话!我怎么就变成鬼小孩了咧?”狗蛋咂咂嘴,“我在光影中明明有影子,虽说我没有背景,可是不能让我连背影也没有了嘛。”
    此刻,乌云把刚才若隐若现的月亮遮得严严实实,一阵风吹过,狗蛋抱胳膊打了一个寒噤,他仰头叹了一声,“起风了……”
    云妮这时候想起了一件事情,她问柳尚鸿,“你跟我说说,你好好地从随通县出来,怎么就变成了暗金派的人?”
    “一切都是命啊……”柳尚鸿长叹,“当年,我从大鹏湾起锚的时候,下水的一共有三人……”
    ——起锚也是指偷渡逃港,它的意思是“船舶开航驶向香江”。
    他们三人是在海边遇到的临时搭档,其中有一个同伴一开始就被海里的蚝壳割到脚。
    当他们好不容易游到对岸,即将在尖鼻嘴上岸的时候,那个伤到脚的同伴抽筋了……
    眼看着即将到达胜利的彼岸,却因为抽筋而功亏一篑,那个人发出一声绝望的哀嚎,已经精疲力尽的柳尚鸿心一软,冒死回头救了他。
    这个人就是小麦的父亲,他把柳尚鸿带到了英国,找到了早已经来到这里的小麦和暗金派的帮众,又以一身不凡的武艺,在这个唐人街打下了一番基业。
    但去年,小麦的父亲因为旧疾复发去世,这之后,他们暗金派每况愈下,被万华居生生地压制在一条小横街。
    云妮皱眉问小麦,“你父亲有没有留下一些武功秘笈什么的?我想看看。”
    如果是在她们玄明大陆,她是不会这么大咧咧地问人家这种极度机密的事情,可是嘛,现在这些人,已经不看重这种东西了,问问倒也无所谓。
    “秘笈?”小麦想了一下,“有,我爸爸把它们包起来埋在老家,如果我有机会回去的话,就拿给你看看,本来,告诉你地方,让你自己去拿,也无所谓,可是那个地方不好找……。”
    第七百六十六章 仰望星空
    第七百六十六章 仰望星空
    (二更)
    今晚这一役,云妮和伍再奇彻底折服了这个小麦。
    那个高个子的男子就算了,没想到连这个长发飘飘像一个小仙女似的女孩子,也这么厉害。
    她只一甩手,就把他狠得牙痒痒的筑哥射瞎,真是他的偶像呀,现在偶像问他要一本旧书,他恨不得自己能马上拿出来给人家……
    “无事,我不急。”云妮对小麦说道。
    她心下暗忖,这种书内容十分浅显,对我们的帮助并不大,聊胜于无罢了,而且最多一二年,这些人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回去了,倒也不急。
    第二天,驹驹终于吃到了伍再奇介绍的炸鱼薯条。
    “不就是炸鱼和炸土豆吗?”狗蛋倒是喜欢吃,他津津有味地点评,“这种鳕鱼裹上面粉油炸,还挺好吃的,土豆这样吃也不错,就是太耗油。”
    配上了麦芽醋的炸鱼薯条入口十分清爽,酥脆绵软的薯条配上外酥里嫩的炸鱼,口感层次鲜明。
    云妮点点头,“据说这个就是英国的国菜了,以后我们家的土豆也可以这么做来吃。”
    不一会,狗蛋切开一个很像是鸵鸟蛋的东西,这个东西叫哈吉斯,伍再奇不动声色地转开头。
    胀鼓鼓的囊状物一切开,就有一些细碎的颗粒状东西流出来,狗蛋拿起匙羹舀起来尝了一口。
    食物进入嘴里,狗蛋眯起眼睛慢慢地咀嚼了起来。
    咀嚼了半天,狗蛋朝明显在偷笑的伍再奇瞥了过去,他缓缓地把东西吞咽了下去,露出了一个粲然的微笑,
    “这个东西太好吃了,小伍叔,我分一半给你吧?”
    “我不要。”伍再奇慢条斯理地吃自己的炸鱼,“好吃你就多吃点。”
    狗蛋的眼神转到了驹驹身上,他不由分说就把半个哈吉斯放到它盘子里,“驹,尝尝哈,我们万里迢迢就是为了美食而来,不尝尝就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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