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稀里糊涂成了万人迷 第273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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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
    他烦都快烦死了。
    他走到客厅趴在沙发上闷不吭声玩手机,正在抽皮肤的关键时刻,头顶忽然压下来了一道高大的身影,白野微微弯下腰,和他说:“宝宝,我和朋友约好出去夜跑。”
    白野和宋吟报备完,想起宋吟今天胃口不怎么样,便说:“回来的时候给你带份焦糖布丁?要不要。”
    宋吟后仰脑袋,白细的下巴尖抬着,躺在沙发上自下而上看空中的白野,愣了会,他重重别过头,伴随着一道哼声:“不吃。”
    “真不要?”
    “不要。”
    白野轻轻蹙眉,似乎在奇怪宋吟对焦糖布丁突如其来的腻味,明明前不久,都快要把它当成正餐食用了一样,每天不吃一份好像都没达成每日指标。
    今天怎么问两遍,都看起来没什么兴致?白野细细观察那张躺着的脸,没琢磨出什么,只好直起身子,“那我出去了。”
    宋吟又哼:“你爱去哪去哪。”
    他抱着手机转到沙发那一边,仿佛很厌烦白野,只有这样才能眼不见为净,手指又戳起抽奖池,然而当屏幕上方冒出特效时,宋吟却没去看抽出来的皮肤是什么。
    他第一时间竖起白净的耳朵,留心着身后白野的动静,嘴巴好似干涸一般,忍不住舔了舔,心情躁动……他想,白野应该知道他不是真的不想吃吧?
    白野正低头在门口系球鞋袋子,迟晏寒突然从厨房里出来,看到白野要出门的动作,随口道:“冰箱里鸡蛋快没了,回来在生鲜超市买一筐,顺便买份焦糖布丁。”
    白野把鞋带利落系好,站起来,“问过了,他不想吃。”
    “不想吃?”迟晏寒也知道宋吟对那东西的热衷和狂热,所以不由皱眉质疑道,“你听错了吧。”
    白野嗤道:“我耳朵又没出问题。”
    “这不是很正常?人本质是爱喜新厌旧的动物,不会对一样东西永远热衷。”
    “之前喜欢是喜欢,阻止不了后面会讨厌,他吃太多吃腻了,不想再吃,买回来放到烂也不会吃,我回来买几袋牛奶吧,布丁就不买了。”
    正说着,后面没骨头躺着的宋吟突然动作幅度很大地站起来,连刚抽出橙色皮肤的手机都掉到了地上。
    白野和迟晏寒同步转过头,就见宋吟跑到了卧室,关门之前恨恨瞪了白野一眼:“我讨厌你。”
    白野:“???”
    在白野认识的人中,宋吟是唯一一个说话总是绵绵的、软软的人,朋友都说白野是钢铁直男,对这类人最不感冒。
    但现在他偏偏却是和这类人纠缠在了一起,每天追着人跑,甚至临到出门前白野还在想宋吟的异常态度,想到最后,都没想出为什么突然遭到宋吟的讨厌。
    白野的朋友大多也是富家太子爷,都住在附近,平常也约着经常出来打球夜跑,这天看见白野出来后一直阴沉的脸,几个嘴巴不把门的都不太敢说话。
    跑完两小时,几个男生都歇菜了,撑着膝盖站在小路边上拿衣角擦汗,有人潦草把衣角卷起来,罩头往下把全部擦过一遍后,抬脚就说要去买水。
    有男生在后面风轻云淡地招了招手:“再帮我买个跌打药。”
    说买水的男生一怔:“干嘛,你刚跑的路上摔倒了?”
    “不是,”男生幽幽地说,“我这几天不是玩问灵吗,我就想着点一下上次在电影院旁边看见野哥那个小陪玩。”
    男生看了眼他的脑子:“我问你干嘛买跌打药,你跟我说什么牛头不对马嘴的。”
    男生坚强笑道:“别急,我正要说呢,我旁敲侧击问了一下野哥能不能点,话还没说完,野哥就赏了我一脚。”
    众人正无语之际,远处的白野缓步跑过来停下脚步,他运动量是这些人中最大的,汗却出得最少,只在额头和脖子上浸着一些。
    白野撩起衣角擦了擦脖子,放下时能看见线条坚毅的小腹上缓缓蜿蜒下一条水痕,他冷冷睨了眼男生,抬手将汗湿的头发往后捋。
    路边已经有人在朝他们这帮人看,主要是在看中间最高的白野,肌肉线条结实流畅,即使不用力也处于轻微偾张的状态,简单的黑色长裤上衣。
    下巴线条清晰凌厉,和友人说话时轻微勾着唇,斜睨人的视线懒散又嘲弄,让人觉得他应该是常年戴着帽子,牵着凶猛杜威出来的那种会玩男生类型。
    “野哥,”有人嬉笑着将手肘搭在白野肩膀上,笑嘻嘻道,“刚才小厨说你欺负他,还踹了他一脚,把他都快踹骨折了,有没有这事啊?”
    白野滚动喉结低骂一声,眉间满是不耐:“不用理他,不收拾几下总想些不着边际的东西,让他赶紧滚。”
    有男生的声音微弱响起:“野哥……”
    “我说不用理他听不懂吗?晾着他就行了,看见就心烦。”
    耳边突然塞过来一部手机,传音口传来语调下沉的声音:“白野。”
    白野忽的睁大眼睛,转过头去看帮他拿着手机的男生,只见对方一脸好心办坏事的无奈和惊恐:“野哥我刚才就想和你说,你手机一直在响,我就帮你接了。”
    白野猛地从他手中接过电话,那张俊美桀骜的面庞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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