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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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如讳这话一出,在场众人中,最好奇的居然是无名,还歪了歪头,看着她准备听她继续说。
    卫箴面无表情,心里甚至有点激动:来了来了,人物又开始自己给自己补充设定了!
    “我听说方家曾经出过一件大事,叛逃了很多人,方大公子年纪尚轻,花了一番功夫才勉强稳住在天外天的地位。”岑雪枝也好奇,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难道是当时分开的?可是据我了解,文先生应该不是这样的人吧。”
    文如讳饮茶,眼神含笑,很是凄凉地说:“我是什么样的人,现在我自己都不知道了。”
    岑雪枝体谅道:“每个人都难免有些难言之隐,是我问得冒昧了,先生见谅。”
    “倒也算不上是难言之隐,”文如讳将茶盏微微倾斜,看着杯中的残月道,“天外天的事,若无人问起也就算了,既然还有人想知道,我多说几句也无妨。
    “这件事完全是我的罪过,在我一个人的心里住久了,我怕自己都会忘了,我还有罪要赎。”
    十几年前的天外天,不仅同现在一样与世隔绝,位于万丈高空之上,是一座名副其实的空中花园,还戒备森严,不能轻易进出。
    但是每年,天门都会打开一次。
    届时会有人出去,带人回来。
    文如讳的母亲姓文,就是被从人间带回来的,一位下等灵根的农家新妇。
    角落里的无名冷不丁问:“新妇?”
    岑雪枝看在眼里:武神……好奇心这么强吗?
    卫箴:你有一点武神的架子啊!这问题问的,跟个学龄前儿童一样……
    “已为人妻,但被方家的人发现有风灵根,也有几分姿色,就被强行掳回了天外天。”文如讳却给无名认真解释了一番,在说这些时,就像在说别人的家事一样沉静,“所以她郁郁寡欢,刚生下我就去了。”
    将文如讳的母亲带来天外天的,是个姓方的男人,由方家赐姓,为方家办事。
    他虽然曾强占过文如讳的母亲,但也不认为文如讳就是自己所出,所以将信将疑地把孕妇养到了将要发动的时候,算算时间,不像是自己的种,便没有认这个孩子。
    于是年幼的文如讳,刚出生便被扔在了方家家仆的宅子里,自生自灭。
    凑巧的是,方家家主的一个小妾此时也发动了。
    她听说文如讳的事后,便与那家仆密谋,把文如讳偷偷抱来,与自己的女儿调了包。
    “这是什么道理?”这回岑雪枝也奇怪了,“只听说过下人贿赂产婆去做这种事的,她却让自己的女儿放着富贵荣华不享,去做下人?”
    “因为她的女儿没有风灵根。”文如讳解释道,“风灵根是异灵根,与金木水火土不同,一出生就能看出来,而在天外天,没有风灵根的婴儿都会被扔出去摔死,所以是小姐还是丫鬟,区别不大。”
    无名追问:“天外天里,一个没有风灵根的人都不留吗?”
    “不留,没有风灵根的人只会成为天外天的负担。”
    “那也没有必要扔下去摔死啊,”岑雪枝不解,“去沙洲或者广厦找一户人家,给点银子,寄养着不也可以吗?方家连这点钱都出不起?”
    “不是钱的问题,是方家历代家主都认为,如果孩子留在下界,时间长了母亲必然会有思凡之心,所以非摔死不可。”文如讳低着头,轻轻转了转杯子,“这位夫人是个聪明人,知道她的女儿必死无疑,只能先为自己着想——
    “如果她这次没能生下带着风灵根的一儿半女,接下来等着她的,也许就是失宠之后的‘典妻’了。”
    典妻,是天外天一个成文的规定:
    凡是入了天外天,每个女子必须生下三个以上带有风灵根的孩子,方能结丹。
    如果一直怀不上呢?
    “每生一个孩子之后,再隔三年怀不上第二胎的,就要被‘典’给别的男人,地位由高到低,每三个月换一个,直到怀上为止。
    “就算是方家家主的妻女,也不例外。”
    文如讳当时不明白,离开天外天后才渐渐想通:
    这个规矩最早一定是由方家某一任有恶癖的家主所制定的。
    后来人也有不少会为爱妾美姬变通,但既然不危害到自己的利益,又能壮大天外天的根本,便不可能彻底改动这个规矩。
    “夫人知道自己早晚会被家主看腻,与其被早早典给别的男人,不如先保自己三年再说,所以阴差阳错救了我一命。”文如讳回忆起救命恩人时,眼神还是温柔的,“后来没过两年,她就为家主生下了一个儿子,得了宠,没有再被典出去生第三个孩子,过了几年太平日子。”
    所以文如讳小时候,是作为方漱的妹妹被养大的。
    并且在刚能开口说话时,小文如讳就博得了方家家主的青眼。
    “我有一项异于常人的能力,就是过目不忘。”文如讳道。
    怪不得!岑雪枝想,作者有这样的特殊之处,才解释得通为什么能画出《社稷图》来。
    生出这样一个女儿,又紧跟着生下一位小公子,想来也是个聪明伶俐的,凑成一个好字,这个小妾母凭子贵,盛宠之下,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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