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5/7)
“无德司辙”。前辈云:“执德者无德”。此乃至理真言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无亲”,天道至公至平,无亲无疏,对万物众生皆一视同仁,没有偏私。天道规律的特性就是“常与善人”,“唯以德辅”。“与”者,即赞许、援助、给与、佑助等意。
“常与善人”,是说天道常在人们不知不覚中,默默地帮助、护佑有善德之人。天道富有同类相亲的自然属性,故有奖善罚恶、助弱抑强、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诸多特点。天道与一切德善类的人与事,具有极强的亲合力,唯有善德之人,才能得到天道的助佑。故古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之说。
天之道以无为运化万物,毫无后天有为的辙迹。天道至善至公,善者得佑,恶者惩罚。天道自然,既不无故加福于人,也不会无故加罪于人。人既不能在无德的情况下去求福于天,有德之人也无须担心天会无辜降罪。无德之人与天道不亲,故不能得天道之助。有德之人,虽不求于天,却可以常常获助,庇(bi)尔不足,降尔遐福,护之佑之,历历可验。
文中曰“天道无亲”,看起来人好象与天相隔遥远,很难亲善,但实际上天道就在身边,就在日常生活中,而且“常与”善人相亲相合。实际上天与人极易相合,其合是在自然无为中,我有善德,天道必悄然来亲合;我有罪过,也必遭天道责罚。毫无亲情可讲,毫无面子可留。世人常对天道采取实用主义,平日里不修善德,昧着良心做人行事。当灾祸临头时,想发大财时,才临时抱佛脚,才想起来烧香求菩萨保佑。此时求之亦枉然也。
世人以有心有为去“和大怨”,以有为之力强解其怨,虽也费心费力,但终难达到心合的目的。圣人能识透这其中的原故,所以执左。“左”者,先天无为也。惟求之于己,以先天德性去合人,何须在后天中乱动心、大费劳作呢?
以我之识心去求合人与物,就好比“司彻”之无德,损精耗神,劳而无益。执“左契”者,不求人而人自来合,这好比天道常与有德之人相亲相合一样,自然而然,不求自得。此二者验之于自然规律,即可知天道尽是无为,而毫无有为之弊端。
学道之人,千日修炼,在于一日大彻大悟。到此境界,则世间万事万物都透透彻彻,简洁明了。宇宙万物皆是道所生所化,道包容一切,得道即可掌握万物之实质,阴阳之分合,万物之变迁,皆在眼底。天之道即人之道,万事万物皆是道之体现。得道则阴阳在乎手,变化由乎心,何须去有心有为呢?众生所以不能得道,为有妄心;既有妄心,即执着于物,即生贪求,即是烦恼,忧苦身心,即失真道。真常之道,悟者自得,得悟道者,身心即处于无为先天之中,万事皆合于自然。德化其中,不德而德,无需执德,这才是真德上德,才能与天合其德。
【本章说解】
本章的主要精神,全在于末尾二句“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道在无为,道法自然。由此可见圣人眼明手快之妙用。用人心有为去求合于人者,人之道也;我不以有为去求合于人,而人与物自来合者,天道之自然也。以我之有心去合于人,虽大费心思,大费气力,以有为强合人事物,终难得其合。故太上以“和大怨”来比喻,以明示“有为”处处难之理。
物自来合我者,我自顺其自然,无心无欲,若无其物,自修在己,不求合而无不合,这就是天道自然与德善无为的微妙。知此理者,则可知圣人“执左契”之义,以圣人为楷模,安于无为,常处于自然之妙。
本章是承上章“受垢”、“受不祥”,而重申要做到“无我”、“不争”之难。“柔弱”在平时无事时容易做到,但要临事时真能做到却不易。每当受到些微小怨还容易把握,但当遇到横逆大怨时,能做到心平如水,无惊无忧,一心不动,应对自如,不生怨心,则确实比较难了。学道者若遇大怨,虽能勉强自和之,而心中却藏怒宿怨,即使暂不发作,而纤芥之怨未除,终有暴发之时,岂可言“上善若水”之道。
所谓德善,即“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这便是圣人“执左契“的真意。契约有二,我执其左,只待执右契者来应,两契相合,验证无误时,以物付物,并不责求于人。圣人对于万物,顺逆皆无心,既来即受,受而无心;既去不留,不求不怨。来者不见其有怨,给者不自以为有德,德怨两忘,物我浑化,这才是真正体现了“物我不争”之德。若修德未达至备至纯,心中仍有物的痕迹,物我之情不化,吃了亏便生怨心,这无疑是再结新怨,再造新业。
善人虽常受亏于人,而天不会亏他。《图书·蔡仲之命》曰:“皇天无亲,唯德是辅。”俗话常言:“苍天不负有心人。”自然之道从来都是扶弱抑强,全力佑助有善德之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其理易知易明,但非有定慧不能知,非有定力不能守,故曰“无以易之。”
安居章第八十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
“小国寡民”,是说人少国小。“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是说国小人少,不必求奢华,没有必要备有太多的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无亲”,天道至公至平,无亲无疏,对万物众生皆一视同仁,没有偏私。天道规律的特性就是“常与善人”,“唯以德辅”。“与”者,即赞许、援助、给与、佑助等意。
“常与善人”,是说天道常在人们不知不覚中,默默地帮助、护佑有善德之人。天道富有同类相亲的自然属性,故有奖善罚恶、助弱抑强、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诸多特点。天道与一切德善类的人与事,具有极强的亲合力,唯有善德之人,才能得到天道的助佑。故古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之说。
天之道以无为运化万物,毫无后天有为的辙迹。天道至善至公,善者得佑,恶者惩罚。天道自然,既不无故加福于人,也不会无故加罪于人。人既不能在无德的情况下去求福于天,有德之人也无须担心天会无辜降罪。无德之人与天道不亲,故不能得天道之助。有德之人,虽不求于天,却可以常常获助,庇(bi)尔不足,降尔遐福,护之佑之,历历可验。
文中曰“天道无亲”,看起来人好象与天相隔遥远,很难亲善,但实际上天道就在身边,就在日常生活中,而且“常与”善人相亲相合。实际上天与人极易相合,其合是在自然无为中,我有善德,天道必悄然来亲合;我有罪过,也必遭天道责罚。毫无亲情可讲,毫无面子可留。世人常对天道采取实用主义,平日里不修善德,昧着良心做人行事。当灾祸临头时,想发大财时,才临时抱佛脚,才想起来烧香求菩萨保佑。此时求之亦枉然也。
世人以有心有为去“和大怨”,以有为之力强解其怨,虽也费心费力,但终难达到心合的目的。圣人能识透这其中的原故,所以执左。“左”者,先天无为也。惟求之于己,以先天德性去合人,何须在后天中乱动心、大费劳作呢?
以我之识心去求合人与物,就好比“司彻”之无德,损精耗神,劳而无益。执“左契”者,不求人而人自来合,这好比天道常与有德之人相亲相合一样,自然而然,不求自得。此二者验之于自然规律,即可知天道尽是无为,而毫无有为之弊端。
学道之人,千日修炼,在于一日大彻大悟。到此境界,则世间万事万物都透透彻彻,简洁明了。宇宙万物皆是道所生所化,道包容一切,得道即可掌握万物之实质,阴阳之分合,万物之变迁,皆在眼底。天之道即人之道,万事万物皆是道之体现。得道则阴阳在乎手,变化由乎心,何须去有心有为呢?众生所以不能得道,为有妄心;既有妄心,即执着于物,即生贪求,即是烦恼,忧苦身心,即失真道。真常之道,悟者自得,得悟道者,身心即处于无为先天之中,万事皆合于自然。德化其中,不德而德,无需执德,这才是真德上德,才能与天合其德。
【本章说解】
本章的主要精神,全在于末尾二句“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道在无为,道法自然。由此可见圣人眼明手快之妙用。用人心有为去求合于人者,人之道也;我不以有为去求合于人,而人与物自来合者,天道之自然也。以我之有心去合于人,虽大费心思,大费气力,以有为强合人事物,终难得其合。故太上以“和大怨”来比喻,以明示“有为”处处难之理。
物自来合我者,我自顺其自然,无心无欲,若无其物,自修在己,不求合而无不合,这就是天道自然与德善无为的微妙。知此理者,则可知圣人“执左契”之义,以圣人为楷模,安于无为,常处于自然之妙。
本章是承上章“受垢”、“受不祥”,而重申要做到“无我”、“不争”之难。“柔弱”在平时无事时容易做到,但要临事时真能做到却不易。每当受到些微小怨还容易把握,但当遇到横逆大怨时,能做到心平如水,无惊无忧,一心不动,应对自如,不生怨心,则确实比较难了。学道者若遇大怨,虽能勉强自和之,而心中却藏怒宿怨,即使暂不发作,而纤芥之怨未除,终有暴发之时,岂可言“上善若水”之道。
所谓德善,即“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这便是圣人“执左契“的真意。契约有二,我执其左,只待执右契者来应,两契相合,验证无误时,以物付物,并不责求于人。圣人对于万物,顺逆皆无心,既来即受,受而无心;既去不留,不求不怨。来者不见其有怨,给者不自以为有德,德怨两忘,物我浑化,这才是真正体现了“物我不争”之德。若修德未达至备至纯,心中仍有物的痕迹,物我之情不化,吃了亏便生怨心,这无疑是再结新怨,再造新业。
善人虽常受亏于人,而天不会亏他。《图书·蔡仲之命》曰:“皇天无亲,唯德是辅。”俗话常言:“苍天不负有心人。”自然之道从来都是扶弱抑强,全力佑助有善德之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其理易知易明,但非有定慧不能知,非有定力不能守,故曰“无以易之。”
安居章第八十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
“小国寡民”,是说人少国小。“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是说国小人少,不必求奢华,没有必要备有太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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