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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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忌讳”,又指禁忌,即法律政令所不允许之事。“天下多忌讳”,是说为政者劳役赋税等法令繁多。令烦则奸生,禁多则诈起,此乃自然之理。如以强令禁止人民一切福利之事,强迫百姓做不愿做之事,违背民心,这是百姓最不愿意、最忌讳之事。明君在位,毫无私欲,以道施于天下,以德化于民心,以无为自然治国,此乃取天下、守天下之首要。
    所谓“而民弥贫”,“弥”者,愈之意。上句是说为君者不搜刮民财,慈心养育民生,则国未有不富,民未有不足,何须以繁琐的政令去禁民呢?禁民之事愈多,扰乱民之心愈烦,使民失去自然天性,为应酬为官者的禁令而烦恼。政令愈多,犹如捆住民之手脚的绳索愈多,使民陷入困惑,不能心安理得,不能尽心尽性,难以自富自足,民岂有不贫不怨者。赋税愈增,妨害民利之事愈多,则民必然愈贫;人民贫穷,盗贼必起,必然形成社会的恶性循环。故曰“而民弥贫”。
    【民多利器,国家滋昏;】
    “民多利器”,“利器”者,权柄也。人若有权,犹如手握利器一般。握有利器者,若以利器造福人民,则是造善积德;若是以权利谋私,则是祸国殃民,犯罪造业。
    圣人以厚德循天道之自然,顺人伦之常情,默默然以道德利国益民,浑浑然以公心造福天下。故圣人是大道之利器。正如庄子所言:“彼圣人者,天下之利器也,非以明示天下。”此意是说,圣人的德行智慧行于天下,不是利器,胜似利器,可使民心潜移默化,而非昭昭炫露。
    国之权柄利器,若是被不仁不义者窃取,必会兴风作浪,使上下颠倒,是非混淆,横施天下,害国祸民。倘若以手中的权利谋私妄为,则国家的尊严必被扭曲,下之权必僭(jiàn超越本分,古代指地位在下的冒用在上的名义或礼仪、器物)之于上,上下相欺,纲纪法度,刑赏律令,皆可滥用妄为。这就是今人常言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社会现象。故手中执国家权柄“利器”的人,必须心诚持正,以利器造福于民,才是正途。假若以权谋私,欺上瞒下,人心必乱,国之道自此而不明,国之政未有不乱者。故曰“人多利器,国家滋昏。”
    观今之世,贪权谋私者不少,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滋生出许多腐败之徒,害国害民,为百姓所怨恨。可见权利这个“利器”,如果不用道德制驭,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心,此“利器”不仅误国害民,而且必然祸害自己的身心,有百害而无一利。故太上在十九章中提出“绝巧弃利”之诫,意即在此。
    【人多技巧,奇物滋起;】
    “人多技巧”,“技”者,技能、巧智之意。人都爱慕技巧,而且互相效尤,于是千奇百怪之物,使人生贪有之心。春秋时期,铜器、玉器等制造技巧兴起,人多追求,亦为上层君主所提倡,所贪爱,故成为当时百姓追求的奢华风尚。由于人君失道而有欲,追求新奇,故导致了天下百姓奢靡,欲心遂起。此罪在人君之无道。
    上古之人,其性浑全,其情朴厚,凡物付之于自然,不用技巧去攫(jué)取贪占。世人好小技,小技再高明,岂能比拟于天地造物之神妙。今世之人,人心不古,机巧之心强盛,人皆仰慕奇巧,聪明人愈逞技巧之能,社会求巧之心愈兴。能为象牙之箸者,必至于为玉杯,技巧愈妙,奇物愈多,追求虚华之心愈强,离道德之厚朴愈远。故曰“人多技巧,奇物滋起。”
    观今之世,科技昌盛,人的聪明技巧数倍于古人。奇异之物滋盛,人心攀奇,工艺玉雕,金器珠宝,奇发异装,日用百货,无不机巧。虽则为人类生活增添了异彩,带来了方便。但社会上离奇的事物,愈成为人们追奇的时尚。于是便出现了什么“追星族”,“拜物圈”、“崇洋群”等等之类的怪异现象。外来的奇物比自己的好,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甚至把老祖宗视为“老土”,将民族传统的瑰宝视为陈旧。
    在科技昌盛,物质丰富,人类已进入信息时代的今天,奇物更是繁纷无穷,电脑等现代电器已进入千家万户,人类在享受着现代物质文明的同时,人性本有的厚朴之德却愈来愈散。人类大脑潜意识中储存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大智慧,却被深深地压抑和埋藏着。人类在追求奇智虚华,享受短暂幸福的同时,却丢失了最宝贵的淳朴道德,损害着先天本性,实在可叹可惜!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法令滋彰”,是说法律的繁多与普遍的应用。“法令”者,即治国之法,度律之令。圣人以道德仁义施于国家天下,并非专恃政令法律。后世设法以治民,行令以禁民,正是不得已之治。
    “盗贼多有”,偷物曰“盗”,害人曰“贼”。“盗贼”的概念,在古时是比喻一切不正当的行为,并非只是偷物之贼。太上所处的时代,人君渐昏,民心渐乱,世风日下,盗贼日多。不得不设法以治民,行令以禁民。为了约束民之行为,君主法令繁多。法令愈严,而盗贼却愈多。何以法不能治盗贼?皆因治人不治心,治表不治本之故。大利行之天下,必有大盗出。盗贼只见大利,不见法令,其根本原因,是人君带头“贵难得之货”。只讲物质享受,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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