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3/9)
,像暴风骤雨,摧折树木花草,使人气血不顺,毁了内天地的风和日丽。人应当常常心净无秽,轻松自然,修善积德,保持天然善性,东华灵气就会充满全身。人心之朴的不纯,德性不圆,就必须用慈悲、宽容、忍让、仁爱、友善等仁德而修补之。
仁之近道者为“上仁”。上仁之君,因其至善无恶,其仁自然生发。观万物为一体,观天地为一身,看待万事万物,浑然是恻隐流行;行德于家国天下,同然是恩惠普及,无有彼此之分。“四海之内皆兄弟”,“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芸芸众生,同秉东方仁理之气,生发万象万物,其形虽异,其本无殊。其仁如天,其爱如地,与万民万物相安于无事之中,相忘于无为之道,共通共融共心。随宜处顺,因物付物,功成事立,无以执为。故曰“上仁为之,而无以为。”
上仁之“无以为”,就是不执着于善,也不执着于恶。真正有德之人,都能放下世间的一切。如果执着不放,都是悖道。树叶枯黄,自动凋落,唯弃落叶,才能轻松新生。万物由无生有,由有归于无,此就是大道本体。凡事出自本心,外面的有无善恶,皆不碍于我,如此就是合道。有德之人,也不挂碍于恶。恶为善之因,终生行善,心执着行善,遇恶心生不平,那无异是已失真道。天心如日月,无善恶之分,普照一切物,故日月常明。无恶也就无善。恶心既久,如落叶坠(zhui)地腐化,反而可以培道(善)根(因),善念自生。一个历劫为恶的人,当他受尽磨炼惩罚之后,必能觉悟从善。故《清静经》云:“清者浊之源,动者静之机。”
天本是清气上升,而清气却是从地中生发;地本是阴浊之体,但阴极而可以生阳,浊定而能成清。地本静,其源乃从天气所结,故地气生动,万物才得以萌生。既明此理,善恶、清浊、明暗、动静等,皆在对立统一中。人若一旦犯恶,悔过是必须的,但一味念念前恶,则如落叶不腐,自无新生机会。那样就会使恶性信息形成定势,使心中长处黑暗无明,息灭生机,此非智者所取。故人之“弃恶”,不仅要忘去前恶事,从此不再行恶,改恶从善,离诸恶道,那才是真善德,真解脱。
【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义”者,宜也。即指人无有私欲,行事正当而合宜。“上义”之德又在“上仁”之下,是德的第二个层次。义是元情的自然外显,两者互为里表,相辅相成。人我两忘之时,义即自然生发。孟子云:“夫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故君子处贫困逆境之中,不失大义,慎无二心,临危不惧,祸难不顾,如箭一发,往而不回。修身修心,断绝尘染,不为物欲所蔽,割弃爱缘,心如寒灰,灭除欲火猛焰,精进不退。若逢发达顺境之时,亦不敢溺入奢华享受之中,不敢忘乎所以,不敢行背道败德之事。这就是“上义”之德。总之,有上义之人,无论顺逆,皆能以正心为宰根,统御一切,降伏其心,犹驾猛虎。如有纵虎,反伤其身。此即“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之义。
义乃“方”之义,原出于天,故大义可以参天。上义者舍身不顾,如关公之为义杀身,至公无私。又如周公之大义灭亲,皆是至公无私。故孟子曰:“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生。”由此可知大义之难能可贵。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此“道”即是义。不义之财宁死勿取。君子应有见义凛然以赴的气慨,善尽所担之责。子曰:“见义不为无勇也。”古有“义马”之赋,今有“义犬”之文,走兽尚能死于义,人岂可不为之乎?
失仁而后义。义德近于仁德者为“上义”。若仁德不足,当以上义之德而修补之。仅以小义而修,行之日久,是非分别之心便随之而生,计较大小得失,分别彼此厚薄,如此而行,难成上义之德。上义之君,原是以仁为体,以义为用,处事有自然刚断之妙。
世道纷纭,人情多诈,或上下之间,或父子夫妻之间,处事尽义,非太过,或不及,不能适于中道。故真假须权衡,得失要比较,尚未达到空境之前,这种“有以为”是难免的,是通达“无以为”的上仁之德的必经之路。但也必须持正而修,觉性不昧,时时勤克制,使之日趋日升。假若人心私欲不根除,有为有欲之事不止息,智巧之心用之不断,如此就很难成就上义之德。所以圣人以“上义”裁正天下,正是为了挽回民心之善性,拯救人道之失,教民修习上义之德,则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仍之。】
“上礼为之”,“礼”者,理也,由心所主。太极以前,炁具于理;太极之后,理寓于气。物象是理炁演化的可见之迹。理者炁之主,气者象之充,物象非理气不能生,理气非物象不能显。理、气、象、数这四者,乃道心、人心、血心之气的由来,亦是愚人、贤人、圣人的所由分。愚人执相,贤人通气,圣人明礼(理)。
人心者,气也。道心者,理也。此心之初,以降衷而言谓之“命”,以禀受而言谓之“性”,以应酬万事而言谓之“心”,以其感于万事以生喜怒哀乐爱恶欲而言,谓之“情”。合而言之,一“理”也。以理覆育万物而言谓之“天”。
仁之近道者为“上仁”。上仁之君,因其至善无恶,其仁自然生发。观万物为一体,观天地为一身,看待万事万物,浑然是恻隐流行;行德于家国天下,同然是恩惠普及,无有彼此之分。“四海之内皆兄弟”,“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芸芸众生,同秉东方仁理之气,生发万象万物,其形虽异,其本无殊。其仁如天,其爱如地,与万民万物相安于无事之中,相忘于无为之道,共通共融共心。随宜处顺,因物付物,功成事立,无以执为。故曰“上仁为之,而无以为。”
上仁之“无以为”,就是不执着于善,也不执着于恶。真正有德之人,都能放下世间的一切。如果执着不放,都是悖道。树叶枯黄,自动凋落,唯弃落叶,才能轻松新生。万物由无生有,由有归于无,此就是大道本体。凡事出自本心,外面的有无善恶,皆不碍于我,如此就是合道。有德之人,也不挂碍于恶。恶为善之因,终生行善,心执着行善,遇恶心生不平,那无异是已失真道。天心如日月,无善恶之分,普照一切物,故日月常明。无恶也就无善。恶心既久,如落叶坠(zhui)地腐化,反而可以培道(善)根(因),善念自生。一个历劫为恶的人,当他受尽磨炼惩罚之后,必能觉悟从善。故《清静经》云:“清者浊之源,动者静之机。”
天本是清气上升,而清气却是从地中生发;地本是阴浊之体,但阴极而可以生阳,浊定而能成清。地本静,其源乃从天气所结,故地气生动,万物才得以萌生。既明此理,善恶、清浊、明暗、动静等,皆在对立统一中。人若一旦犯恶,悔过是必须的,但一味念念前恶,则如落叶不腐,自无新生机会。那样就会使恶性信息形成定势,使心中长处黑暗无明,息灭生机,此非智者所取。故人之“弃恶”,不仅要忘去前恶事,从此不再行恶,改恶从善,离诸恶道,那才是真善德,真解脱。
【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义”者,宜也。即指人无有私欲,行事正当而合宜。“上义”之德又在“上仁”之下,是德的第二个层次。义是元情的自然外显,两者互为里表,相辅相成。人我两忘之时,义即自然生发。孟子云:“夫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故君子处贫困逆境之中,不失大义,慎无二心,临危不惧,祸难不顾,如箭一发,往而不回。修身修心,断绝尘染,不为物欲所蔽,割弃爱缘,心如寒灰,灭除欲火猛焰,精进不退。若逢发达顺境之时,亦不敢溺入奢华享受之中,不敢忘乎所以,不敢行背道败德之事。这就是“上义”之德。总之,有上义之人,无论顺逆,皆能以正心为宰根,统御一切,降伏其心,犹驾猛虎。如有纵虎,反伤其身。此即“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之义。
义乃“方”之义,原出于天,故大义可以参天。上义者舍身不顾,如关公之为义杀身,至公无私。又如周公之大义灭亲,皆是至公无私。故孟子曰:“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生。”由此可知大义之难能可贵。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此“道”即是义。不义之财宁死勿取。君子应有见义凛然以赴的气慨,善尽所担之责。子曰:“见义不为无勇也。”古有“义马”之赋,今有“义犬”之文,走兽尚能死于义,人岂可不为之乎?
失仁而后义。义德近于仁德者为“上义”。若仁德不足,当以上义之德而修补之。仅以小义而修,行之日久,是非分别之心便随之而生,计较大小得失,分别彼此厚薄,如此而行,难成上义之德。上义之君,原是以仁为体,以义为用,处事有自然刚断之妙。
世道纷纭,人情多诈,或上下之间,或父子夫妻之间,处事尽义,非太过,或不及,不能适于中道。故真假须权衡,得失要比较,尚未达到空境之前,这种“有以为”是难免的,是通达“无以为”的上仁之德的必经之路。但也必须持正而修,觉性不昧,时时勤克制,使之日趋日升。假若人心私欲不根除,有为有欲之事不止息,智巧之心用之不断,如此就很难成就上义之德。所以圣人以“上义”裁正天下,正是为了挽回民心之善性,拯救人道之失,教民修习上义之德,则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仍之。】
“上礼为之”,“礼”者,理也,由心所主。太极以前,炁具于理;太极之后,理寓于气。物象是理炁演化的可见之迹。理者炁之主,气者象之充,物象非理气不能生,理气非物象不能显。理、气、象、数这四者,乃道心、人心、血心之气的由来,亦是愚人、贤人、圣人的所由分。愚人执相,贤人通气,圣人明礼(理)。
人心者,气也。道心者,理也。此心之初,以降衷而言谓之“命”,以禀受而言谓之“性”,以应酬万事而言谓之“心”,以其感于万事以生喜怒哀乐爱恶欲而言,谓之“情”。合而言之,一“理”也。以理覆育万物而言谓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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