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6/8)
徒,不能学道。修真之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修持必须有明师指导,才能节节应手,步步顺利。要穷理、尽性、了命,假若没有明师的教诲和指导,任你百般聪明,也难窥透其中玄奥,一纸之隔如隔千山。无明师指导,则理难尽义,性难明真,命难漏尽,修业很难达到上乘境界。
重德、修德、有德是明师接引的关键所在。修真人必须尊敬天地师君亲。师乃再造性命之大恩人,其恩如同天地,不是父母,胜过父母。父母只给予今生肉身,师尊却能给予永生,故贵师、尊师、敬师是修真成功的根本保证。除尊显隐师尊之外,还要注重万事万物为师。万物皆有道性,德无常师。若不能掌握万物皆为师的奥妙,则性体能量不能凝聚,难以取得物质世界和隐态空间世界的帮助,难以采聚高维空间的道性物质能量。
所谓“不爱其资”。“资”者,资助使用也。别人“不善”之行,可以证我之行,以人为鉴,对镜明心,心生忏悔,反思明心,此即是资我、助我之义。若以为别人的不善与我无关,反而嫌弃厌恶,不能以人为鉴,吸取教益,就是自弃其资,放弃其师。修真者贵其师,包括反面之师,无论何种逆境逆事,也无论是天考魔考,都是必修的课题,也是必须逾越的历程。这种逆境魔师的帮助,往往来得更深刻、更有益。但人心往往轻视反面教师的作用,喜顺不喜逆,忽视逆境的魔炼,甚至经不起考验而中途动摇,这种人看似聪明,实际上是“虽智大迷”的糊涂人。
所谓“要妙”,就是袭明之义。贵其师,爱其资,不但在于明己,而且也在于明人,明了一切事物的辩证之理。以己之明,化人之不明,以人之明,化己之暗,做到事事明,时时明,物物明,明与明相袭相承。能如此深悟大道之妙,明此至善之旨,得此无穷之妙,就是得道之“要妙”。
【本章说解】
本章经旨,是说凡用后天识心为善者,虽也可称之为善,但不可谓之大善、至善、真善。前辈云:“有心为善不为德”。只有在无心状态下的“无为而为”,在神运情况下,性体才能造福一方,做大善事、大好事。诸如调整生态平衡,在自然灾害中救人济物,帮人解厄避凶,助人调治疾病,救度人心等等。在这种别人不知不晓的隐态状态下,做了善事别人也不能感谢,这才是真善大善,无往而不具其善。
古有“大方无方,大用无用”之论。所谓“大方无方”者,就是不去不来,没有远近,不局于大小,无方无所,不囿于境域。“大用无用”者,就是无为状态下的性体之用,就是大道的神运或用神。大德之圣人,遇事致宜,因物处物,不显其妙,不见其迹,以一身而体天地之道,以一心而通万物之理。不待后天身心的操作运用,而开者无所不开,闭者无所不闭。从未计谋筹划,而当结者则无所不结,当解者则无所不解,一切皆在无形中自然完成,毫无后天造作的痕迹。此等妙处,推之于人,而人人无不宜;施之于物,而物物无不善。存之治己,亦有益于人;用之善人,亦在善己。故己之明与人之明,可明明相袭于无穷。人若能领悟此理,不溺入人欲之私,不用后天人心去造作,即可知所谓“大用无用”,则是无所不能用,无处不可用。堪与大方者,同其大方也。由此可知:经中所指出的“袭明”、“五善”,都是救人救物之要妙。
“袭明”犹如“微明”,又可谓之“袭常”,亦即“知常曰明”之意。世人多不愿藏其明,救助一人,便生居功之心,好为人师,好逞其能。有道之人皆是藏而不露,不好为人师,不以善救于人而自名,也不以善利他人为资己。自己虽有大智,而浑然若愚,不自是自恃,无所分别,此乃行道者“袭明”之妙用。
不彰扬自己“不可名”之名者,是谓之“袭明”。不分别可名之善与不善者,是谓之“要妙”。善行、善言、善计、善闭、善结、善救人、善救物,此七善者,都是圣人不可名之善德。善行者以不行为行,善言者以不言为言,善计、善闭、善结者,以不用为用。所以圣人救人救物,都是无心无行,以不救为救,没有任何救助的痕迹,常掩蔽而众莫能知,即使被救的人,或是受恩惠的人与物,也概不能知。圣人这种为天下人做了大善事而不被人知,即谓之“袭明”。
“袭明”一词,顾名思义,就是承继佛光道烛的无尽光芒,在暗中向人间撒播光明,普惠人类万物,救度众生拔出苦海,走向光明,这是一切有道之人的共同心愿。
世俗人之心,是以能见之善事为善,以有行迹、有作为之善为行善,以有名象可称者为善德,对于有道之人的不可见、无为无不为之大善,却一概不知。常人往往以善与不善作对比,故常以此善与彼不善而起好恶之心,这与圣人善救之妙,差之甚远。圣人顺天理而行,故无行迹,法时而后言,故无口过,万物万事之数摆在面前,不计算即可知。全德之人,对于人与万物,如母之待子,母子一体,虽纵之而不去。故圣人处事应物,无关而能闭,无绳而能索,一切都在自然中。
对于修道人而言,混迹世俗,要在入世中学会出世,身在有为中,心在有为外,以无驭有,超然物外,即会得道之“要妙”。假若仍以后天用事
重德、修德、有德是明师接引的关键所在。修真人必须尊敬天地师君亲。师乃再造性命之大恩人,其恩如同天地,不是父母,胜过父母。父母只给予今生肉身,师尊却能给予永生,故贵师、尊师、敬师是修真成功的根本保证。除尊显隐师尊之外,还要注重万事万物为师。万物皆有道性,德无常师。若不能掌握万物皆为师的奥妙,则性体能量不能凝聚,难以取得物质世界和隐态空间世界的帮助,难以采聚高维空间的道性物质能量。
所谓“不爱其资”。“资”者,资助使用也。别人“不善”之行,可以证我之行,以人为鉴,对镜明心,心生忏悔,反思明心,此即是资我、助我之义。若以为别人的不善与我无关,反而嫌弃厌恶,不能以人为鉴,吸取教益,就是自弃其资,放弃其师。修真者贵其师,包括反面之师,无论何种逆境逆事,也无论是天考魔考,都是必修的课题,也是必须逾越的历程。这种逆境魔师的帮助,往往来得更深刻、更有益。但人心往往轻视反面教师的作用,喜顺不喜逆,忽视逆境的魔炼,甚至经不起考验而中途动摇,这种人看似聪明,实际上是“虽智大迷”的糊涂人。
所谓“要妙”,就是袭明之义。贵其师,爱其资,不但在于明己,而且也在于明人,明了一切事物的辩证之理。以己之明,化人之不明,以人之明,化己之暗,做到事事明,时时明,物物明,明与明相袭相承。能如此深悟大道之妙,明此至善之旨,得此无穷之妙,就是得道之“要妙”。
【本章说解】
本章经旨,是说凡用后天识心为善者,虽也可称之为善,但不可谓之大善、至善、真善。前辈云:“有心为善不为德”。只有在无心状态下的“无为而为”,在神运情况下,性体才能造福一方,做大善事、大好事。诸如调整生态平衡,在自然灾害中救人济物,帮人解厄避凶,助人调治疾病,救度人心等等。在这种别人不知不晓的隐态状态下,做了善事别人也不能感谢,这才是真善大善,无往而不具其善。
古有“大方无方,大用无用”之论。所谓“大方无方”者,就是不去不来,没有远近,不局于大小,无方无所,不囿于境域。“大用无用”者,就是无为状态下的性体之用,就是大道的神运或用神。大德之圣人,遇事致宜,因物处物,不显其妙,不见其迹,以一身而体天地之道,以一心而通万物之理。不待后天身心的操作运用,而开者无所不开,闭者无所不闭。从未计谋筹划,而当结者则无所不结,当解者则无所不解,一切皆在无形中自然完成,毫无后天造作的痕迹。此等妙处,推之于人,而人人无不宜;施之于物,而物物无不善。存之治己,亦有益于人;用之善人,亦在善己。故己之明与人之明,可明明相袭于无穷。人若能领悟此理,不溺入人欲之私,不用后天人心去造作,即可知所谓“大用无用”,则是无所不能用,无处不可用。堪与大方者,同其大方也。由此可知:经中所指出的“袭明”、“五善”,都是救人救物之要妙。
“袭明”犹如“微明”,又可谓之“袭常”,亦即“知常曰明”之意。世人多不愿藏其明,救助一人,便生居功之心,好为人师,好逞其能。有道之人皆是藏而不露,不好为人师,不以善救于人而自名,也不以善利他人为资己。自己虽有大智,而浑然若愚,不自是自恃,无所分别,此乃行道者“袭明”之妙用。
不彰扬自己“不可名”之名者,是谓之“袭明”。不分别可名之善与不善者,是谓之“要妙”。善行、善言、善计、善闭、善结、善救人、善救物,此七善者,都是圣人不可名之善德。善行者以不行为行,善言者以不言为言,善计、善闭、善结者,以不用为用。所以圣人救人救物,都是无心无行,以不救为救,没有任何救助的痕迹,常掩蔽而众莫能知,即使被救的人,或是受恩惠的人与物,也概不能知。圣人这种为天下人做了大善事而不被人知,即谓之“袭明”。
“袭明”一词,顾名思义,就是承继佛光道烛的无尽光芒,在暗中向人间撒播光明,普惠人类万物,救度众生拔出苦海,走向光明,这是一切有道之人的共同心愿。
世俗人之心,是以能见之善事为善,以有行迹、有作为之善为行善,以有名象可称者为善德,对于有道之人的不可见、无为无不为之大善,却一概不知。常人往往以善与不善作对比,故常以此善与彼不善而起好恶之心,这与圣人善救之妙,差之甚远。圣人顺天理而行,故无行迹,法时而后言,故无口过,万物万事之数摆在面前,不计算即可知。全德之人,对于人与万物,如母之待子,母子一体,虽纵之而不去。故圣人处事应物,无关而能闭,无绳而能索,一切都在自然中。
对于修道人而言,混迹世俗,要在入世中学会出世,身在有为中,心在有为外,以无驭有,超然物外,即会得道之“要妙”。假若仍以后天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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