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3/8)
心,故应当善而用之。
有人问曰:“世上何物为宝?”先辈曰:“无罪于身,是为至宝。”若是要财不要德,即使珍珠玛瑙、金银财宝系满身躯,也不过是“囚犯”身上的“枷锁”而已。财为患之本,聚财如聚祸,财为爱欲根,能起一切罪。若以财去积善,施舍于人,乃是财之善用,则可积福德。凡眼视财为宝贝,慧眼视财为累赘。弃其俗物,无挂无碍,軽松自在,岂不美哉!劝君勿贪世上难得之货,金银财宝乃大道所生,可遇而不可求。钱财是天下公有的流通之物。“钱水”有流通之性。“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有钱应当扶济众生,把“死水”变成清澈活泼的“活水”,不要当个守财奴、吝啬鬼、小气鬼,而把活水变成腐臭、滋生细菌的死水。
钱财乃天下人所共有,即使你已经拥有,也只不过是仅让你借用几年而已,终必散而流去,不可能长期据为私有。也不论你愿意与不愿意,它都要像奔腾的江河一样,流向该去的地方。知此理,又何须积财累祸,背上沉重的包袱呢?还是修身养性,培养自己的一颗善德本心,踏上金色大道,与您的金色心光相映成趣。那时,你所拥有的,才是天下最真实、最可宝贵的东西!
【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为腹”,即注重静心默养,修心炼己,修持内在德性,凝炼五元真气,使体内德厚命固,复返先天。守五德,去六情,节私欲,养神明,不断充实内道场,使之固若金汤,此即谓之“实腹”。
“为目”,是说眼睛总向外看,心总向外求,忘本逐末,迷于外物,都是为了暂时满足人心的虚华而已。“不为目”,即目不妄视,不为外部物欲所诱,不随物之流动而转,故能心静性定,精神内守,抱元守一,蓄精养神,方可返本归源。
“故去彼取此”。“去彼”就是“不为目”。“取此”就是“为腹”。太上教导世人要像圣人那样,要“为腹不为目”,而不要“为目不为腹”。目与腹,一外一内,一假一真,一凡一圣,虽一字之差,其结果却是天壤之别。《阴符经》云:“心生于物,死于物,其机俱在于目。人之六识六贼,出自眼耳鼻舌身意,以眼为首,见物生染,故以见惑为甚,其机正在于此。”人处于有色界,若能忘于目,见物“视而不见”,观色“非色非空”,即使大彻大悟者,其机亦在于此。眼耳鼻舌身意,俱属情识之幻。惟性之本体,真空而妙有。
圣人为腹,意在养性中之本体。不为目,意在视而非视,忘物忘视,不贪不染,皆知万象为幻。既知眼见为幻,一切尘缘皆宜除去,去除彼目之妄视,故曰“去彼”。既知腹中性体之贵,一切存养之事,皆宜取之,取来在腹中养性,故曰“取此”。其去其取,皆是自然之道,非有心而去,亦非有心而取。
人有六根,经中只言眼、耳、口三根,何也?因为在六根中,以此三尘为最。为什么又言“为腹不为目”?因为眼根是六根中的第一根,故只言“不为目”。眼为六根之首,眼根一返,回光内视,其余五根即会自静。以一根带五根,了尽一切尘缘。圣人“为腹不为目”之义,一言以备之矣。
【本章说解】
本章的要点,是教人要“善于用物,而不被物所反用”。因此而提出警告,要人们对于声、色、货、利以及口腹之欲,加以节制,不要任性纵欲,而损性害命。
天地之大,能包含万物,能容纳百川。天地犹如一个大肚腹,内有日月之明,能光照三界,能通达八极,好象人的大眼目。天地虽大,日月虽明,若不得无极之真,不具太极之理,则不能有如此之大的包含,亦不能有如此之大的光明。此即天地之大妙。
人人有肚腹,与天地之肚腹一样,性命阴阳含之于内,五脏六腑包容其中。二目即人之日月,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女性反之),一阴一阳,阴阳合明,通神之妙窍。人虽有肚腹,虽有眼目,若不能得性真之妙,五脏之真气不能摄养,二目之神不能通光。倘若见物生心,正性不空,必然随缘逐妄。所以目盲、耳聋、口爽、发狂、行妨之害,随之而生。是以有道高人,都是虚其心以养性,实其腹以立命。知先天一炁,生则随来,死则随去,为人身不坏之宝,故一心专注于此,而外来一切,皆若浮云烟尘,所以虚灵不昧。人欲长生久视,须将有形有限的财物看淡些,将无形的性命真主人看重些,这就是“去此取彼”,颠倒常道之非常道也。
本章经旨,要在教人精神内守,敛华就实,返妄归真。不可循俗苟安,随波逐流,沉溺私欲,而自取其害。五色使人眼花失明,五音使人耳聋失聪,五味使人口舌生疮,打猎使人心发狂,追求难得的财宝使人腐化堕(duo)落。故圣人教人要“为腹”,修心于内,聚德养性。要人“不为目”,而使精神内守,不耗损于外。
物质钱财,本是养命之物,但若不加节制,任情纵欲,则必招殃祸。《吕氏春秋》曰:“肥肉厚酒,务以自强,命之曰‘烂肠之食’;靡(mi)曼皓齿,郑卫之音,务以自乐,命之曰‘伐性之斧’。”皆是言纵欲之害。
现代社会物质文明高度发达,人们只注重声色货利等物质享受的
有人问曰:“世上何物为宝?”先辈曰:“无罪于身,是为至宝。”若是要财不要德,即使珍珠玛瑙、金银财宝系满身躯,也不过是“囚犯”身上的“枷锁”而已。财为患之本,聚财如聚祸,财为爱欲根,能起一切罪。若以财去积善,施舍于人,乃是财之善用,则可积福德。凡眼视财为宝贝,慧眼视财为累赘。弃其俗物,无挂无碍,軽松自在,岂不美哉!劝君勿贪世上难得之货,金银财宝乃大道所生,可遇而不可求。钱财是天下公有的流通之物。“钱水”有流通之性。“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有钱应当扶济众生,把“死水”变成清澈活泼的“活水”,不要当个守财奴、吝啬鬼、小气鬼,而把活水变成腐臭、滋生细菌的死水。
钱财乃天下人所共有,即使你已经拥有,也只不过是仅让你借用几年而已,终必散而流去,不可能长期据为私有。也不论你愿意与不愿意,它都要像奔腾的江河一样,流向该去的地方。知此理,又何须积财累祸,背上沉重的包袱呢?还是修身养性,培养自己的一颗善德本心,踏上金色大道,与您的金色心光相映成趣。那时,你所拥有的,才是天下最真实、最可宝贵的东西!
【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为腹”,即注重静心默养,修心炼己,修持内在德性,凝炼五元真气,使体内德厚命固,复返先天。守五德,去六情,节私欲,养神明,不断充实内道场,使之固若金汤,此即谓之“实腹”。
“为目”,是说眼睛总向外看,心总向外求,忘本逐末,迷于外物,都是为了暂时满足人心的虚华而已。“不为目”,即目不妄视,不为外部物欲所诱,不随物之流动而转,故能心静性定,精神内守,抱元守一,蓄精养神,方可返本归源。
“故去彼取此”。“去彼”就是“不为目”。“取此”就是“为腹”。太上教导世人要像圣人那样,要“为腹不为目”,而不要“为目不为腹”。目与腹,一外一内,一假一真,一凡一圣,虽一字之差,其结果却是天壤之别。《阴符经》云:“心生于物,死于物,其机俱在于目。人之六识六贼,出自眼耳鼻舌身意,以眼为首,见物生染,故以见惑为甚,其机正在于此。”人处于有色界,若能忘于目,见物“视而不见”,观色“非色非空”,即使大彻大悟者,其机亦在于此。眼耳鼻舌身意,俱属情识之幻。惟性之本体,真空而妙有。
圣人为腹,意在养性中之本体。不为目,意在视而非视,忘物忘视,不贪不染,皆知万象为幻。既知眼见为幻,一切尘缘皆宜除去,去除彼目之妄视,故曰“去彼”。既知腹中性体之贵,一切存养之事,皆宜取之,取来在腹中养性,故曰“取此”。其去其取,皆是自然之道,非有心而去,亦非有心而取。
人有六根,经中只言眼、耳、口三根,何也?因为在六根中,以此三尘为最。为什么又言“为腹不为目”?因为眼根是六根中的第一根,故只言“不为目”。眼为六根之首,眼根一返,回光内视,其余五根即会自静。以一根带五根,了尽一切尘缘。圣人“为腹不为目”之义,一言以备之矣。
【本章说解】
本章的要点,是教人要“善于用物,而不被物所反用”。因此而提出警告,要人们对于声、色、货、利以及口腹之欲,加以节制,不要任性纵欲,而损性害命。
天地之大,能包含万物,能容纳百川。天地犹如一个大肚腹,内有日月之明,能光照三界,能通达八极,好象人的大眼目。天地虽大,日月虽明,若不得无极之真,不具太极之理,则不能有如此之大的包含,亦不能有如此之大的光明。此即天地之大妙。
人人有肚腹,与天地之肚腹一样,性命阴阳含之于内,五脏六腑包容其中。二目即人之日月,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女性反之),一阴一阳,阴阳合明,通神之妙窍。人虽有肚腹,虽有眼目,若不能得性真之妙,五脏之真气不能摄养,二目之神不能通光。倘若见物生心,正性不空,必然随缘逐妄。所以目盲、耳聋、口爽、发狂、行妨之害,随之而生。是以有道高人,都是虚其心以养性,实其腹以立命。知先天一炁,生则随来,死则随去,为人身不坏之宝,故一心专注于此,而外来一切,皆若浮云烟尘,所以虚灵不昧。人欲长生久视,须将有形有限的财物看淡些,将无形的性命真主人看重些,这就是“去此取彼”,颠倒常道之非常道也。
本章经旨,要在教人精神内守,敛华就实,返妄归真。不可循俗苟安,随波逐流,沉溺私欲,而自取其害。五色使人眼花失明,五音使人耳聋失聪,五味使人口舌生疮,打猎使人心发狂,追求难得的财宝使人腐化堕(duo)落。故圣人教人要“为腹”,修心于内,聚德养性。要人“不为目”,而使精神内守,不耗损于外。
物质钱财,本是养命之物,但若不加节制,任情纵欲,则必招殃祸。《吕氏春秋》曰:“肥肉厚酒,务以自强,命之曰‘烂肠之食’;靡(mi)曼皓齿,郑卫之音,务以自乐,命之曰‘伐性之斧’。”皆是言纵欲之害。
现代社会物质文明高度发达,人们只注重声色货利等物质享受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