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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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物争;敛华就实,谦美之德自然归之于身。若以人心用事,处处争胜好强,自夸自傲,显能露才,这都是“强其志”的表现,不合道性法则。
    所谓“强骨”者,就命体而言,就是真精重聚,真炁充盈,髓满骨坚之义。就其心性而言,就是要以道德战胜自己的人心私欲,而不是以道德求胜于人。此两者就是“强骨”之义。以德胜己者,谓之“强骨”;以能求胜于人者,谓之“强力”。强骨者,有自强不息之妙,有勇猛精进之心。修真是伟大的人体生命科学事业。在实证的前进路上,必然是荆棘坎坷,千难万险,魔关重重。面对种种考验,惟有此种“强骨”精神,惟有不畏艰难险阻的坚刚骨气,才能勇登彼岸。
    【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上文所言之虚心、实腹、弱志、强骨,说的都是无为之道。
    “常使民无知无欲”,其义是教人返朴归真,返本还源,由后天复返到先天。人自降生成长,有了后天知识之后,先天本性便被七情六欲所蒙蔽,先天智慧亦被后天识心所湮没。所以纯粹以后天意识用事,堕(duo)入贪嗔(chēn)痴的苦海中,自造业障,自害其性,轮转于六道(指三善道:天道,人道,阿修罗道;三恶道: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难以拔脱。人们若能知有欲有知的害处,便自然“使知者不敢为也”。
    圣人慈悲教化,化民以道德,教人要抑制后天欲望。开发先天智慧,以先天驾驭后天,以无为之道治理心身,以恬淡之心处世应物。能如此,天下自然归于无识无欲之先天大道。民无知而自朴,无欲而自正。圣人既以无为之道治民,人们也会保持淳朴的自然之性,不敢炫耀机巧之谋,不敢施以狡诈之心。同入无为,乐享天真。这是以德化民之根本,而并非无知者所言的“愚民政策”。
    “为无为”,是说“道”的体性是“无为”,而道的功用,却是“无不为”。“为无为”就是用中之道,就是大道之一。概而言之,就是立于旋极,心处无极,运用太极。是体用的完美结合。若能使人民效法天地,常处于这种“无知无欲”的自然之道,虚无自然,无执无偏,则天下德化,民风纯朴,百姓自安。修真人心能常处“无知无欲”之境,自能以以无驭有,行“为无为”之事。无论治心治身,处世应物,心君自能清明,身体自能康宁,道果自可成就。
    【本章说解】
    此章名为“安民”。安民即安心。圣人秉天地之元炁而生,聚道德于一身而存。以无为之道教民,所以万善具备,万德周身。无私无我,无余无欠,无亲无疏,无分无别。济物之心无穷,忧民之心重重。天地虽大,圣人之德与天地同广;万民虽多,圣人与万民同其心。所以圣人不显山,不露水;不以聪明才智露于世,不以所能惑于人。倘若少有能所欲之心,少有聪明才智的显露,少有异常功能的炫耀,那便是有欲有为。此等所为,都是落入了后天的尘迹,都是无道的表现。自古以来,无论是功高天下的大德者,无论是德贯古今的大智慧者,从来都是效法天地之道,默默奉献,含而不露,功成身退。故圣人能以无为之治,安天下人之心。
    此章经要,要在谈“无为”与“有为”的辩证关系。太上所说的“无为”,是言大道虚无之体,并非不为;而是不主张妄为,不用后天欲心去为。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存在着相反相对立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相生相成的关系。有为与无为,就是这种既对立、又统一的整体。太上在本章中又引申出不争、不盗、不乱,以至于无知、无欲、无为。最终归结为“为无为”,这既是一个由后天返先天的过程,也是有为与无为的最好结合点。
    人生存在这个有形世界,要生存,要发展,无论做人作事,无论学道修真,天天都在“为”。不为何以立命?不为何以为人?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去为?以何种心态去为?以无私之心奉献社会,将小我溶于大公之中,则心中无私天地宽。其所为当为之事,为之有理,既能利己,又能利人,何乐而不为?怕只怕以一颗污浊的私欲之心,去为争名争利之事。其所为不仅害人,更在于伤己,乃至为害社会,那是罪恶之为!
    对于修真者而言,“为无为”更有一层深义。不仅要无欲无私,心地纯静;更要在“为”中学会“无为”,身在尘中不染尘;在闹中去取静;在尘中学脱尘。经受顺逆正反的风雨洗礼,承受社会熔炉的冶炼。磨成一颗金刚不动心,造就成为大道器。造到无心无欲,无物无我:有无结合,无为而无不为之境,则道果垂手可得!
    详究“民之争”,是因为“有欲”才有争;民之盗,是因为“有欲”才有盗;民之乱,是因为“见欲”而心才乱。心乱则行乱,才造成了社会的不安宁。所以说,无论争、盗、乱,所表现的形式虽然不一,但其根源皆生于欲。所造成的失德、失性之害,却是一样的。所以经文末句以“为无为则无不治”,总归于治国、治家、治身、治心之实理,都在于无欲无为之道。
    本章河上公名之为“安民”,而以“除嗜欲”、“守五神”为解,即所谓“治国与治身同也。”《汉书·艺文志》称道家之学为“君人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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