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追溯历史(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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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故将陈记古董店交给大女儿陈梅打理,盈亏和其他三个女儿无涉。望三个女儿体谅为父苦心,永无争执。
    立遗嘱人:陈耀祖。
    公证人:陈耀宗,邓大平。
    执笔人:邓大平。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这是一份很正规的遗嘱,连写遗嘱人的名字都在上面。
    “除了房产、古董店、银元和钱以外,你父亲在过世前,有没有传家宝之类的东西呢?”
    “不知道,我们从不打听这些事情,也不会有人跟我们说这些事情。老祖宗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这要问姑妈和二叔,他们或许知道一些情况。”
    “你二叔以前是做什么生意的呢?”
    “开茶庄。我们陈家从太爷爷开始做两种生意,一个是茶叶生意,一个是古董生意。听我母亲说,我爹和二叔分家的时候,是用扔铜钱的方法分配遗产的。铜钱的正面是茶庄,反面是古董店。当时,茶叶生意好,古董店的生意不好,世道不好吗。我爹先扔,结果是反面,两个人就各安天命。谁知道后来,古董店生意越做越好。”
    “我们听说,你父亲和姑妈的感情很深。”
    “是这样的。我爹和二叔分家以后,姑妈就和我爹在一起过,爷爷在过世之前将一处房产给了姑妈。”
    “在什么地方?”
    “在东门左所后街29号。我姑父死得早,孩子又多,我爹经常接济姑妈。”
    “在你父亲出事前后,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呢?”
    “没有,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但一直没有想明白。”
    没有想明白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陈兰能一下子就能想明白,那案子就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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