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昭之华 第33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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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那些讲的有关这位县主的闲话多少是不实的,夸张的,哪想到,这位县主真的就是那样。
    她之前听柳玑说过,这位县主心狠手辣,会剑术,亲手杀过人。
    她又听南郡郡守府里的乐伎仆婢说,县主虽然貌美,但长得过于高了,且性格强势霸道,比之男子更英武豪迈,是以才不得郡守宠爱。
    待到了当阳县,那三名乐伎去拜见过县主后,又说县主长得美艳,雍容华贵,也温和,是有主母之态的,不过,她们当然还是怕她。
    现在看来,这位县主果真就是长得很高,而且很美,非是弱小女子的娇美,而是雍容美艳的漂亮,加之气势十足,非常让人折服。
    再说,小禾很矮小,她判断自己只到县主胸口那么高,在这样的体型比较下,她要和对方对抗,非常吃亏。
    此时县主一手就能把柳玑的脖颈扣住把她提起来,让柳玑只能勉强垫着脚保持平衡才能不窒息而死,而县主另一只手还从腰上拔出了一柄寒光凛冽的长剑,那长剑一看就是好剑,在晨曦中闪着光,吹毛可断。
    这种情况下,即使是自诩“武艺不凡”“身如灵蛇”的小禾,也不敢和她对抗上。
    小禾从小就随着母亲在江湖上走动,杀人不少,所以一眼就知道哪些人可以惹,哪些人惹不得。
    小禾出现,其他人便自动为她让开一条路。
    元羡一眼看到了她,只见这个小女娘约莫十七、八岁,或者年纪更小,头发编成辫子,穿着窄袖衫和布袴,襦裙较短,身形娇小,但是矫健,皮肤微黑,五官突出,像是山里蛮夷和当地人的混生子。
    元羡看着她,说:“你们不怕我杀了她,是吧?”
    她只稍收紧手,柳玑就痛苦得更厉害。
    元羡手里握着剑,而她其实不用剑,就足以靠气力杀了柳玑。
    虽然柳玑已然成为元羡手里的人质,但小禾并未因此流露出丝毫异色,她笑嘻嘻道:“县主果真厉害,闻名不如见面。”
    元羡没搭理她这寒暄,说:“你是什么人?为何要带走我的女儿?”
    小禾说:“我不过是接了一次委托而已,原因为何,我哪里知道。”
    元羡说:“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船划回码头?”
    小禾道:“码头上都是你的人,我们把船划回码头,不是自投罗网?”
    元羡说:“冤有头,债有主!我找你们这种人的麻烦,又有什么意思,既然长沙王可以雇佣你们,那我也可以雇佣!我甚至可以出比长沙王更高的费用!二十万钱够吗?”
    “啊?”小禾还是年幼,经验不足,听到元羡直接提到“长沙王”,瞬时愣了一愣,她不知道元羡怎么就已经知道了是长沙王要带走她女儿,她便又多看了柳玑一眼。
    除此,那些船工在江上跑生活,一条船载人渡江,也只有五十钱而已,二十万钱,即使对她来说,也是大数目。她不心动,周围还有帮里的其他人,这些人会心动。
    再者,他们是受了长沙王的委托不假,但他们都是没有见过长沙王本人的,长沙王也不会见他们。
    但,昭华县主却是正站在他们跟前,和他们谈价格,这事的性质就不一样了。
    只是,他们刚起了一点心思,长沙王手下的士兵就换了阵型,一边和元羡对峙,一边又防备起这帮受委托而来的船帮帮众。
    从之前的魏氏王朝,到如今的李氏王朝,实行郡县制,县级没有兵马,最多只有由县尉领的城卫做县兵,只有郡级有郡兵,而被分封的王爵,也能有自己的王国兵马。
    皇帝李崇辺刚篡位时,各地起来反抗者不少,湘州区域多有叛乱,故而李崇执被派到了长沙,不过几年过去,湘州已经安定下来,但李崇执手里的兵马数量却是超过王国该有的数量的,这就会让皇帝心生芥蒂,怕其对自己有所威胁,造反割据,想要减少其手里兵权。
    这事,以昭华县主的身份,也才刚从某些渠道打听到而已。
    长沙王手下的士兵,分几个层级,有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精兵,但以长沙国的实力,长沙王养不了太多这种精兵,而这种精兵,应当多是长沙王从北方带到长沙的部队,这一类人不善乘船和水战。其他的,则是当地的普通募兵,这种士兵,装备、身手、意识都很有限,从之前下船就不干正事去找暗娼的那个士兵就可见一斑,除了带着一柄刀外,其他哪里像一名经过训练的兵勇,他和街上普通的游手好闲的无赖又有什么区别。
    船上的那些士兵,大多都是这种“无赖”,难怪柳玑不敢让这些人去接触李旻等三个小孩。
    元羡把这些人审视了一遍,心中便有数了。
    这些士兵,之前受命朝水中乱射,还能有些用处,现在箭已经用光了,一个个又贪生怕死,根本不足为虑。
    更甚者,元羡觉得这个船帮小女娘带着的“匪徒”还更有能力一些。
    这船上绑架她女儿的人,在她上船之前,便因各种原因分成完全不能融入的两拨人,她那价钱一给,就更是分化了他们。
    而柳玑听到元羡嘴里的“长沙王”三字,也很是吃惊,从她这里推演,她尚不清楚元羡是从哪里知道他们是受“长沙王”之命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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