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炮灰想活着 第187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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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虽面有菜色,而双目炯然,谈论间见识超卓,心异之,遂延为幕僚,委以重任。
    清感其知遇,倾力以报。于战乱之地,兴水利,垦荒田,献粮种,军中粮秣充盈,流民闻之来归,此实为扫平六合之根本。
    天下初定,百废待兴。清官至丞相,总领百揆。颁行《齐律》,定律令明赏罚。
    清为相五十载,常以“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为念。
    辅佐五代帝王,官至太傅,以王礼葬之,谥曰“文正”。
    第312章
    云清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一个破破烂烂的柴房,房间里堆的都是干柴,而自己睡得这个“床”,勉强应该叫床吧,就是占据房间一角的一堆稻草上铺着一块分不出颜色的破布,补丁摞补丁的。
    身上盖着的同样是补丁摞补丁的破棉被,里面的棉花硬邦邦的,都结块了,外面的冷风吹进来,吹得骨头缝生疼。
    “自己这是穿成乞丐了?”云清这样想着,艰难的坐了起来,看向破窗外蒙蒙亮的天空,再看看自己像鸡爪子一样的小手,得,看来原身还是个孩子啊!
    直直的倒向身后,开始接收记忆。
    现在是民国时期的沪市,原身名叫萧云清,今年八岁。
    父亲萧海在他五岁那年便去世了,是拉黄包车时,被地痞流氓打死的,母亲杨冬梅怕自己和原身也被报复,便带着他改嫁如今的继父常大壮。
    不是杨冬梅不想扔下他,而是原主的亲人都不愿意要他,在这个饭都吃不饱的年代,谁也不愿意养个拖油瓶。
    都说有后娘就有后爹,可原身却恰恰相反,是有了后爹才有的后娘。
    常家人口不少,常大壮父母俱在,还有一子一女,儿子叫常耀祖,女儿叫常秀婷,都是原配所生。
    现如今杨冬梅肚子里还怀着一个。
    在这个家里,只有原身是一个小可怜。
    八岁的年龄还没有六岁的孩子高,自从到了这个家,他就没吃饱过,瘦瘦小小,脏兮兮的,不是乞丐也跟乞丐差不多。
    常大壮的母亲人称常婆子,是个不好相与的,典型的恶婆婆,杨冬梅母子俩在这个家,干的多吃的少,还要时不时的挨顿打。
    常大壮的父亲常老根则是那种沉默寡言型的,一天到晚板着一张脸,就好像谁欠他多少钱一样,不过就是个修鞋匠而已,总觉得自己多了不起似的。
    继父常大壮也是一个黄包车夫,如果顺利的话,一个月能赚7-8块大洋,这是扣除车租后的纯利润,如果不顺利的话,那就不一定了。
    当然也有运气好的时候,比如遇到一个大方的乘客,会给点小费什么的。
    平日里,常婆子会带着杨冬梅和常秀婷给人浆洗衣服,赚点零花钱,而常耀祖则跟着常老根学修鞋,还兼着擦皮鞋的工作。
    总之,这是一个非常贫苦的家庭,每个月赚来的钱,也只够吃喝。
    这也就导致了常婆子非常的抠搜,不抠搜也没办法,这就是个吃人的世道,只是她只抠杨冬梅母子俩的,现在杨冬梅怀孕了,待遇也随之提高,所以原主就成了那个最底层的。
    最让原主蚀骨灼心的,并非是常家明目张胆的打骂与苛待——那些来自外人的恶意,像冬天的风,虽然凛冽,但尚可蜷缩起身子硬扛。
    真正将他推入绝望深渊的,是他的亲生母亲杨冬梅。他本是她在世上唯一的血亲,却活成了她递向常家的“投名状”,一个可以随意牺牲的奴才。
    杨冬梅自从踏进常家大门,就把自己活成了一张拉满的弓,时刻紧绷着,而原主,就成了那根最方便她调整姿态的“弦”。她灌输给他的核心生存法则只有六个字:听话、忍着、让着。
    “听话”,是听家里每一个人的话。常耀祖让他当马骑,他得乖乖趴下;常秀婷让他背黑锅,他得默默扛起。
    但凡他流露出一丝委屈或反抗,杨冬梅责备的眼神会比任何人的责骂更先抵达,无声地提醒他:别忘了你的身份。
    “忍着”,是吞下所有的不公。餐桌上,菜总是落到常家兄妹碗里,他只能就着咸菜扒拉米饭;
    新年里,常秀婷穿着崭新的花棉袄,而他只能捡常耀祖穿剩的、洗得发白的旧衣。
    他若敢多看两眼,杨冬梅便会立刻出声呵斥:“男孩子要什么好看?给你口饭吃就不错了,别不知足!”
    “让着”,是让着家里所有的人。明明他才是最小的那个,却从未享受过“弟弟”的特权。
    只要常家兄妹想要,他就必须无条件拱手相让。
    杨冬梅美其名曰:“你是拖油瓶,要让着哥哥姐姐。”
    久而久之,“让”成了他的本能,仿佛他生来就不配拥有任何好东西。
    最让原主心寒的,是每一次他被推上“审判席”时,杨冬梅的站位。
    当常耀祖犯错却指着原主时,杨冬梅会不分青红皂白,第一个冲上来拧他的耳朵,指甲深深掐进他的皮肉里,厉声骂道:
    “你这个不省心的东西!一天到晚就知道惹祸!”
    她的巴掌,总是又快又急,仿佛打得越狠,就越能证明她与常家是同一阵线。
    当常秀婷抢走他小心翼翼珍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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