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但更喜欢跟你在一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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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但更喜欢跟你在一起。
    唰的一声,球应声入框。
    李伯恩轻快地跑到了篮框下捡球,却在拾起时,查觉到身旁的那双黑布鞋。
    抬起目光,只见在阳光底下,那张无比熟悉的脸。
    那人穿着一身黑,万年的深色衬衫及黑色西装裤。身材略显纤瘦,脸颇具骨相,看起来有些阴沉苛刻,可那上头却有着一双明亮而坚毅的眼睛。
    有些像乌鸦,但认真的神色却又像隻黑鹰。
    虽然近视不深,倒也不必经常戴着眼镜,却总是用那架黑框眼镜隐藏了自己那自然兇恶的目光,避免搞得像是个来讨债的人。
    即便不像讨债之人,却像是来查帐的,好像也没好到哪里去。
    「自己打球,不无聊吗?」那位查帐员拿起他怀中的那颗球,笑着问道。
    伯恩随口回应:「比较自由啊,还可以顺便沉淀一下,想一些事情。」
    走到篮框下,他拿起袋子里的一瓶茶,回头就扔了过去。
    虽然已经很久没有一起上场打球,但两人的传接球功力还是跟十年前一样,颇有默契。
    张哲轩看了一眼手上的那瓶无糖茶,嘴角抑制不住的勾起微笑,说道:「过了这么多年,你还记得我喜欢喝这个。」
    「当然,我这人没甚么优点,记忆力还算是不错的。」李伯恩拿起自己的那罐矿泉水,哈哈大笑两声后,便爽快的喝了几口,「你赶时间吗?不赶的话,陪我打打球吧?」
    张哲轩转开了瓶盖,随意的倚在篮球架旁。
    但茶还没喝上一口,又把瓶盖给转了回去。
    「不是说喜欢一个人打球吗?」张哲轩笑语,一边把衬衫的袖子捲起。
    「喜欢啊,」伯恩转过头来衝着他笑,让他彷彿有种回到高中时的错觉,「但更喜欢跟你在一起。」
    两人开始在场上追逐,彷彿回到了记忆中的高中时代。
    那时候是李伯恩这生中第一次感受到低潮的时刻,也是在此时,他认识了张哲轩。
    原本应该在平行线的两人,因为一场自杀未遂,成为了生死之交,换帖般的存在。
    没打多久,两人便汗涔涔的坐在场边,静静的看着场内另外一群年轻人追逐着另一颗球。
    「最近很鬱闷?」张哲轩意有所指地问。
    伯恩知道他是在说甚么,只是淡淡的回应道:「不会,在进公司之前,我就已经预料到会有这样的状况了,所以对他们的那些小动作,我不会放在心上。」
    大公司人多嘴杂,尤其是面对上层偏爱的新进员工,更是容易多上心一些。
    只要被他们抓到一点小辫子,肯定是会急着削掉对方一层皮,好挫挫对方的锐气。
    张哲轩低着头,彷彿是在忖度着用词。
    「要我帮你摆平他们吗?」他迂回的建议道:「虽然我在迈可科技只待了三年多,但现在也是掛了个市场部副理的抬头,要去搓个汤圆也不是甚么难事。」
    伯恩偏着头看向他,嘴角微微上扬,那发尖上还停留着刚刚泼溼的水珠。
    虽然已经二十七八岁了,也不是很常笑,但脸上却还是有种青涩的感觉,尤其是眼睛带笑的时候,彷彿依旧是那个记忆中的少年。
    「他们不会真的对我怎么样的,毕竟我是真的甚么都不懂的小白,他们会用奇怪眼神看我,倒也不是很意外。这段日子你已经很罩我了,剩下的就靠我自己吧。」他笑着搓乱张哲轩那一丝不苟的万年发型,「我不是以前的那个李伯恩了,你放心吧。」
    相比李伯恩的放松,张哲轩则是依旧摆着一张扑克脸。
    他先是沉默地盯着伯恩看,确认了伯恩说出的话不是开玩笑后,才乖顺的点点头。
    「算了,我也知道你执拗起来没人能赢得了你,只是你还是要记得,当你撑不下去的时候,还是要找帮手。」他把手放在身后的地板,撑着身体,望着湛蓝的天际,「你弟前两天还传讯息跟我说,要我提醒你记得吃饭,人家都在流行168,怎么,听说你把生活搞成了222?」
    168是近年来相当流行的一种断食法,主张一天当中只有八个小时进食,摄取一天足够的热量,以便让身体可以在剩馀的十六个小时里让肠胃休息,代谢吃下去的东西。
    听到张哲轩这么说,伯恩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222?哪有这么夸张,我又不是刻意要断食,只是,你也知道的,我对食物的要求比较不高,其实这也没甚么,他们就是瞎操心。」说完他才想到问题点,「你怎么还跟我弟有联络啊?」
    「这很奇怪吗?」哲轩对于他的惊讶不可置否。
    「也是,毕竟我们从高二就认识到现在了。」
    伯恩虽然还是不太理解行事作风都相当孤僻,生活也极为单调乏味的张哲轩,竟然会跟他那个俏皮有趣又荒唐的弟弟混在一起,但回头想想,他们两个的交情确实不太一般,加上李伯钧就是个天生的自来熟,说不定这些年也是这样缠着这位哥哥的。
    「虽然我知道你都只吃一餐,但我还是要问一下,」张哲轩露出他的腕錶,问道:「都已经十二点半了,请问大人您要去吃饭吗?还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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