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汉之庄稼汉 第72节(2/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阿梅如同受惊了兔子一般窜了起来,看到是自家主君,脸上有些惊慌,赶紧施了一礼:“主君,婢子知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你有什么错?”冯永奇怪地看着一脸窘迫的自家婢女,“勤奋好学,乃是一大好事,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阿梅呐呐道:“婢子私自学识字……”
    “识字是好事。”冯永仍然很奇怪地说道,“昔日郑公家里婢子识毛诗,乃是当世一大美谈。你没听说过?”
    冯土鳖心里其实是有些遗憾的,当初他教了那个小婢女幺妹学识字,没曾想却是个笨丫头,学了那么久,也没学会几个字。平日里做女红做些手艺倒是一个巧丫头,当真是脑子笨手灵活。
    要不然,他也能学那郑玄,家里来客人了,让幺妹端茶露个脸,问个话还能回两句他盗来的千古名句。
    一来二去,这老冯家的名声,岂不是响彻大汉天下?
    “郑公是谁?婢子确实没听说过。”
    阿梅脸颊微微发烫。
    冯永:……
    看来蛮僚之女还是蛮僚,当真是孤陋寡闻。
    “这些字都会念吗?”
    冯永指了指地上的字,虽然看起来歪歪扭扭的,可是却能勉强认出来,正是冯庄特产的开蒙文章千字文前面那几句。
    “会。”
    “那念来听听。”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不错嘛!
    冯永有些惊异地看着她:“这些都是谁教你的?”
    阿梅悄悄地看了一眼冯永,见他确实没有责怪的意思,这才鼓起勇气回答道:“主君平日里也无多少事要婢子伺候,婢子得了闲,就去帮狗子阿娘织布,换了那狗子小郎君教的。”
    神特么的狗子小郎君,这个称呼当真辣眼。
    不过你这头脑,很会做生意啊!
    冯永真是越来越有兴趣了,这婢女平日看起来挺自卑的,也不敢多说话,没曾想竟然还有这种主意。
    “学了多久了?学了多少?都念出来给我听听。”
    “学了四五日。只学到几句,学到了‘云腾致雨,露结为霜’那一句。”
    人才啊,毫无基础,学了这几天,能背了还不算,竟然还能写出来,这不是人才是什么?
    “教了你拼音么?”
    狗子作为冯庄第一尖子生,冯永的汉语拼音肯定是要在他身上试验的。
    阿梅茫然地看着冯永:“主君,婢子不知道什么叫拼音。”
    拼音嘛,就是把汉字的音拼出来。
    来,哥哥教你,“软”要这样念:日五……
    算了。
    “为什么想学识字?”
    作为一个婢女,冯永如果要求她学识字是一回事,可是冯永没有要求,婢女是没有这种需要的,也根本没有这种动力。她们的主要任务,就是伺候好主人,主人好,她们就好。
    看看幺妹就明白了,当初对会写字的冯永是何等崇拜?然而等冯永教她识字的时候,一开始还有兴趣,后来随着课程的增加,天天苦着脸,学写字就如同是上刑场,简直是对知识的最大侮辱。
    “婢子的大人是汉人,也是会识字的。给婢子留下了几本书,说是要婢子好好保存,婢子想知道上面写的什么,所以就想识字。”
    冯永的话似乎勾起了阿梅的伤心回忆,她的声音低了下去。
    阿梅这一说起来,冯永倒是想起来了,管家当初就是因为阿梅的大人是汉人,这才让她第一个进了府做事。
    “你这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你家大人,如何就是汉人?怎么会娶了你家阿母?”
    第0145章 诸葛乔
    “还有,既然你家大人识字,为何不教你识字?”
    阿梅的脸颊更是发烫,头垂得更低。
    “当年大人进山采药,被蛇咬了,最后被阿母救了。”
    美救英雄,然后以身相许?
    这世间竟然还有这等好事?
    看看阿梅的模样就知道了,估摸着她的阿母应该是寨花的那种,不然就凭汉人看不起蛮人的那份骄傲,普通的蛮女怎么可能入得了汉人的眼?
    父母两人的好基因,这才结出这般好模样。可惜就是皮肤黑了点,也不知道是天生的不是被南方的太阳晒黑的。
    “后来大人就在寨子中养好伤后,想离开时,才发现阿母已经怀了婢子。”
    尼玛!
    虽然阿梅用的是春秋笔法,但是冯永已经从其廖廖几句中,推断出来,这采药的猛男,竟然在受伤的时候就已经和自己的救命恩人有了夫妻之实。
    你这中的是淫蛇之毒吧?
    “最后大人舍不得阿母和肚子里的婢子,所以就在寨子中落户下来。婢子能记事时,大人也曾离开寨子几次。那时大人还跟婢子说过,等婢子长大一些,就教婢子识字,只是没曾想到……”
    哦,死得早了,所以没来得及教。
    “那几本书,就是大人最后一次离开寨子时,带回来的。大人离开人世后,阿母伤心过度,没过几年,也跟着去了。后来南中大乱,实在呆不得了,婢子只好跟着寨子里的族人跑了出来。如今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