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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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是……”
    “华强北嘛。”林志风脱口而出。
    林雪球转头看了父亲一眼,有些意外。雪球来过深圳不少次,却总觉得这城里的楼都长一个样。不看地图的话,很难分不清哪是哪。
    郑美玲扭头看他,眉尾扬了一下,“你咋知道?”
    林志风一笑,“我来过呗,还能咋知道。”
    他嘴角慢慢翘起来,“那时候你在这卖对讲机。你站在摊位上,跟顾客一边试机,一边叭叭说个不停。”
    第71章 71 深圳富婆
    郑美玲走后的第二年,林志风找表姐问来了地址。表姐防着他,怕他是来缠着复婚的。他赌咒发誓说就远远看一眼。表姐才松口。
    下了飞机,他没联系表姐,也没联系郑美玲,直接坐车去了华强北。他不敢靠太近,就在一个楼梯口站着,隔着人群看她在摊位上卖对讲机。人来人往,她个头不高,但声音响亮,一个人能顶仨。
    那天她穿着淡蓝色衬衫,袖口卷到胳膊肘,眉头紧着,嘴不停,招呼人、对讲演示、砍价,一气呵成。
    他站了一个小时,连水都不敢喝,生怕上厕所错过点什么。
    车内,郑美玲忽然问:“那顿饭真是你做的?”
    林志风点了点头。
    “啥饭?”林雪球追问。
    “那天我生日,一下班回家,你大姨端出一锅排骨,一锅杀猪菜,说是她做的。我当时还说,感觉像你爸做菜的味儿,你大姨说我胡扯。”
    天色暗下时他才从华强北离开,拎着刚买的菜和表姐在宿舍楼下汇合。他把屋子简单收拾了一下,把排骨炖上,又照她喜欢的口味做了道杀猪菜,最后一遍遍擦厨房的灶台,直到看不出油渍。
    锅里还咕嘟着的时候,表姐皱眉,“行了,别忙活了,她等会儿下班了。”
    他点头,收拾了一下就出门了。表姐不赶他,他也不会留那。
    他不知道她回家后有没有察觉,也不敢想太多。
    “来都来了,咋不见个面?”
    林志风望着窗外,“我看你过得挺好,我当时就放心了。见了面不见得能多块肉,不见还能让你少抹点眼泪。”
    林雪球坐在车里,一直没插话。
    她靠着车窗,听着父母年轻时的旧账在南方的阳光下被一桩桩翻出来。
    不知怎的,她很想袁星火。
    大学那会儿,他为了从她室友那儿打听一点她的近况,悄悄买了手机、塞了零食,捂得严严实实,嘴上一句没露。
    他们爷俩做饭的味道一模一样。炖肉咸口不腻,炒菜爱放蒜末。连她最讨厌的鸡蛋炒苦瓜,也能被他们做得让她可以连扒两碗饭。那味道,说不上哪好,就是熟,是让人安心的熟。
    他们爱人的方式,也像是印出来的模板。你不喊他,他就远远瞅着;你不说,他就从别人那儿听、自己那头儿闷声做。你看不看着,知不知道,他不在乎。
    她开始明白,自己那些不愿低头、不肯示弱的脾气,不只是郑美玲单方面“遗传”的结果。
    而是因为她和妈妈,一直都被人捧着、护着,毫无条件地爱着,所以才有底气倔强。
    车窗外的街景一幕幕掠过。
    郑美玲说累了,往后一靠,就闭上了眼,任由阳光洒在脸上,安静地歇着,不再做导游。
    林志风也不声不响。他从兜里掏出那张泛黄的老照片,是那张爸妈年轻时的结婚照,小心地塞进了车窗缝隙。
    照片贴着玻璃,正好能看见窗外的高楼大厦。
    像是让那对从未离开过平原的老人,也踏上了这座城市的路。
    现在,他们去过北京了,也来过深圳了。
    那就好好保佑他们,一家人,顺利地,把这一关,挨过去。
    晚上,三口人吃了顿牛肉火锅。锅底清清爽爽,配菜简单,郑美玲给大家调了正宗的广式蘸料,林志风却吃不惯沙茶酱,又自己调了一碗麻酱底。
    吃完回到她老小区的房子,门一推开,涌出一股关久了的潮味儿。林志风放下行李,开始巡视。
    打开冰箱,林志风皱眉,“你这冰箱,就一罐咸菜?咸菜也用不着冷藏,你还不如断电当鞋柜使!”
    郑美玲靠在门边,叉着腰,试图辩解:“走之前不都清空了嘛。”
    “你当时就打算住仨俩天,少跟我整这套。”林志风又打开厨房柜门,薄薄一口锅歪着搁在电磁炉上,“就这锅厚度,还不如咱家水壶盖。”
    林雪球想起当初在北京,郑美玲看她屋里寒酸,气得拍床板,现在轮到她自己被逮个正着。
    她低头收拾着茶几上散落的旧物,心里冒出一句话,堵在嗓子口。
    她自己漂了二十年,也活得像条流浪狗。
    怎么到她闺女这儿,就不行了?
    这个答案,她知道,不必问。
    “你别动。”见郑美玲开始收拾旧物,林志风拦下她, “你坐着歇着,我收拾。”
    郑美玲拦他,“不行。你又不知道哪些该留哪些要扔。”
    林志风拧着眉头,“我瞅着都该扔!”
    第二天一早,林雪球照着郑美玲的吩咐,开始清理床头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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