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4章(2/2)
点打出“脑花”的各方更是不死不休。
而明瞳呢?
她优雅地变幻落座的姿势,毫不吝啬地展示那双粉雕玉砌的修长双腿,在阳光之下,美得让人目眩神迷。
这就是天生的魔魅!
仅仅一个微笑,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便可叫人生,亦可叫人死。
随着各族之人一路厮杀,浓烈的血腥气似乎熏到了明瞳,她轻轻蹙眉,哪怕只是一瞬间,都让人心潮澎湃。
他们要得到她!!!
要等到她!!!
……
最终,只有三个“人”还站在“战场”上,一位人族,一位兽族,一位鲛人。
这三“人”是在场之中最强悍的,但他们也深知对手无法轻易战胜。
三“人”暗暗传音许久,似乎达成了某种共识,最终转眸看向了高处的明瞳。
明瞳笑了,红艳艳的唇儿,直叫远处的霞光都黯然失色。
“呵呵呵,看来你们有了主意了?”
三“人”的神情都有些微妙,最终齐刷刷点了点头。
既然他们无法立刻“战胜”彼此,那与其杀个你死我活还不如……一起拥有她,不是吗?
反正魔族的性格他们也不是不知道。
魔族对这等事情最是放开、纵容甚至是享受,他们三“人”一定可以好好满足这魔族女子的。
这么想着,三“人”也就这么开口了。
“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好好对你。”
“是的,只要你乖乖跟着我们,我们三可以给你数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修炼资源。”
“以我们的身份和地位,你肯定不会吃亏。”
“对。”
……
明瞳眨眨眼,随后“咯咯”娇笑起来,她从山巅的巨石上一跃而下,宛若一弯盛世瑰丽的绯霞,翩跹着落在了三“人”面前。
三“人”如痴如醉看着明瞳,半晌都回不了神,直到他们听到:“你们白日梦,本小姐不喜欢听,所以……请你们去死吧~”
去死?
什么去死?
三“人”猛然一怔,再次低头的时候,三人的胸膛都开了一个血洞——
鲜红的血正“汩汩”外涌,而他们的还在跳动的心脏,已被明瞳握在了手里。
她笑得明丽极了,美艳不可方物,但这一次,“美”代表着死亡前的绚烂。
第1324章 番外九:魔与龙(2)
明瞳随手碾碎了这三人的心脏,又看了看他们哪怕死亡也目眦欲裂的神情,撇撇嘴,随手放了把火。
火焰仿佛有意志般,不仅吞噬了三人的尸体,就连一旁其他“竞争者”的尸体也一起烧了个精光。
然后火焰卷起他们的储物法器,一股脑塞给了明瞳。
明瞳满脸嫌弃,她其实并不想要,这些东西都臭烘烘的,而且这些东西对她而言都是废物,毫无用处。
但火焰坚持要给她,明瞳只能勉为其难收下了。
这火焰也是她从别人手里“抢”来的。
呃,这么说也不对。
因为那人已经被火焰烧成了灰烬,和她恰好路过,它却像狗皮膏药一样黏了上来,甩也甩不掉,最终明瞳只能将它留在身边了。
反正历练之途漫漫,她一个人也怪无聊的,有这么一个小东西陪着自己也不错。
明瞳捏着鼻子收下了这些东西,正欲转身,火焰又缠了上来,死乞白赖要幻化成为明瞳的“鞋子”,让明瞳踩在它身上。
明瞳的确不爱穿鞋子,因为从前魔族的俊男美女(老头老太)们总喜欢给她最好的,连她修炼的洞府都铺满了最最柔软的宝物。
久而久之,她就习惯不穿鞋了。
后来她长大了,实力提升,身体也非常坚韧,看起来是嫩得很豆腐一样,实则堪比金刚石,所以穿不穿影响都不大,没想到这半路捡回来的火焰竟如此执着。
而明瞳呢?
她优雅地变幻落座的姿势,毫不吝啬地展示那双粉雕玉砌的修长双腿,在阳光之下,美得让人目眩神迷。
这就是天生的魔魅!
仅仅一个微笑,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便可叫人生,亦可叫人死。
随着各族之人一路厮杀,浓烈的血腥气似乎熏到了明瞳,她轻轻蹙眉,哪怕只是一瞬间,都让人心潮澎湃。
他们要得到她!!!
要等到她!!!
……
最终,只有三个“人”还站在“战场”上,一位人族,一位兽族,一位鲛人。
这三“人”是在场之中最强悍的,但他们也深知对手无法轻易战胜。
三“人”暗暗传音许久,似乎达成了某种共识,最终转眸看向了高处的明瞳。
明瞳笑了,红艳艳的唇儿,直叫远处的霞光都黯然失色。
“呵呵呵,看来你们有了主意了?”
三“人”的神情都有些微妙,最终齐刷刷点了点头。
既然他们无法立刻“战胜”彼此,那与其杀个你死我活还不如……一起拥有她,不是吗?
反正魔族的性格他们也不是不知道。
魔族对这等事情最是放开、纵容甚至是享受,他们三“人”一定可以好好满足这魔族女子的。
这么想着,三“人”也就这么开口了。
“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好好对你。”
“是的,只要你乖乖跟着我们,我们三可以给你数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修炼资源。”
“以我们的身份和地位,你肯定不会吃亏。”
“对。”
……
明瞳眨眨眼,随后“咯咯”娇笑起来,她从山巅的巨石上一跃而下,宛若一弯盛世瑰丽的绯霞,翩跹着落在了三“人”面前。
三“人”如痴如醉看着明瞳,半晌都回不了神,直到他们听到:“你们白日梦,本小姐不喜欢听,所以……请你们去死吧~”
去死?
什么去死?
三“人”猛然一怔,再次低头的时候,三人的胸膛都开了一个血洞——
鲜红的血正“汩汩”外涌,而他们的还在跳动的心脏,已被明瞳握在了手里。
她笑得明丽极了,美艳不可方物,但这一次,“美”代表着死亡前的绚烂。
第1324章 番外九:魔与龙(2)
明瞳随手碾碎了这三人的心脏,又看了看他们哪怕死亡也目眦欲裂的神情,撇撇嘴,随手放了把火。
火焰仿佛有意志般,不仅吞噬了三人的尸体,就连一旁其他“竞争者”的尸体也一起烧了个精光。
然后火焰卷起他们的储物法器,一股脑塞给了明瞳。
明瞳满脸嫌弃,她其实并不想要,这些东西都臭烘烘的,而且这些东西对她而言都是废物,毫无用处。
但火焰坚持要给她,明瞳只能勉为其难收下了。
这火焰也是她从别人手里“抢”来的。
呃,这么说也不对。
因为那人已经被火焰烧成了灰烬,和她恰好路过,它却像狗皮膏药一样黏了上来,甩也甩不掉,最终明瞳只能将它留在身边了。
反正历练之途漫漫,她一个人也怪无聊的,有这么一个小东西陪着自己也不错。
明瞳捏着鼻子收下了这些东西,正欲转身,火焰又缠了上来,死乞白赖要幻化成为明瞳的“鞋子”,让明瞳踩在它身上。
明瞳的确不爱穿鞋子,因为从前魔族的俊男美女(老头老太)们总喜欢给她最好的,连她修炼的洞府都铺满了最最柔软的宝物。
久而久之,她就习惯不穿鞋了。
后来她长大了,实力提升,身体也非常坚韧,看起来是嫩得很豆腐一样,实则堪比金刚石,所以穿不穿影响都不大,没想到这半路捡回来的火焰竟如此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