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娇妻文里当原配 第163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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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我就该溺死她哦,她爷爷奶奶都说要扔河里去,我不忍心啊,我要养着她,结果养出个仇人啊,要不是她自作主张,把那小xx卖到山里,宗宝和惠清不会离婚闹到这一步的啊!”
    “小xx(国骂小西)出生的时候我狠心一点,掐死那小xx就好了哦,赵家不能断了根啊,哪能没有孙子呢?要是她一出生,我就把她掐死,哪里还有后面这些事啊!”
    “老头子哎~~~老头子哎~~~~~你怎么就走的这么早哦~~~留下我一个人在这个世上受罪哦~~~你把我一起带走啊~~~~~~”
    “宗宝哎~~~我滴儿哎~~~!”
    哭到后面,赵老太神情都有些恍惚不正常起来。
    她的精神甚至都开始失常,一会儿清醒,一会儿恍惚,清醒的时候知道赵宗宝还在派出所关着,要去派出所去找赵宗宝,恍惚的时候,她仿佛又回到了几年前徐惠清还在的时候,有时还喊:“惠清!惠清呐!宗宝哪去了?宗宝是男的,你要对宗宝好一点哎!”
    有时候反应过来,又对徐惠清破口大骂!
    搞得赵大姐也受不住,也和赵老太一样哭嚎起来。
    她一个人到中年,大字不x识一个的女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举目无亲,身上钱也花的差不多了,老娘还神经不正常起来,她此刻无助的像个孩子,在街头痛哭,一边无助的抹着眼泪,一边带着赵老太回老家。
    回到老家的赵老太,每天就坐在赵家门面房的大门口,嘴里不停的喃喃着:“宗宝,我滴儿哎,宗宝~~~”
    若遇到有别人家小孩来到她家门口,她就拿着棍子打人驱赶。
    赵宗宝的案子一直到两个多月后,判决结果才下来,按照刑法二百九十二条,对持械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赵宗宝因多次组织和策划持械聚众斗殴,给社会安全带来严重的后果,情节严重,处十年有期徒刑!1
    犯罪嫌疑人邓大光(红棍),处七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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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下篇文开这个,求个收藏鸭!~小伙伴们帮我参考一下,这两个名字,哪个好一点?
    1、《普通人误入玛丽苏世界》
    2、《在限制文里当玛丽苏》
    【文案】
    臭资本家的傻孙子下乡了,三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抱团取暖的长大,以为他们都会死在乡下。
    没想到比死神先到的,是季繁星……的药。
    三只流浪狗:欠了人家的命……
    怂憋小狗:我干活还!
    肌肉小狗:我拿命还!
    阴郁小狗:我以身还!
    季繁星疯狂摆手:我只是帮了点小忙,怎么你们还以身相报?没必要!真的没必要!
    *
    作为现代人的季繁星,一辈子没有出过什么的大的错,从小按部就班的上学,毕业后按部就班的工作,没有多大的成就,也没有多大的差错,一朝不慎,穿到了六零年代的限制文里,下乡到北大荒
    天崩开局!
    从没有干过农活的她,被爬到腿上的蚂蟥和蛇吓到哭,被床上快速跑过去的老鼠吓到跳,被这年代难以下咽的食物给搞到生无可恋。
    她是一个真的普通人,被太阳晒了会黑,干农活手和脸都会糙,被草叶割破了皮会疼会流血,找不到夜市钓不到鱼,回收站里也没有金银财宝。
    她只想少干点农活,多吃点好吃的!
    *
    季繁星是个普通人。
    普通的智商,普通的情商、普通的长大,普普通通的小美女。
    突然有一天,她这样的真*普通人,忽然误入一个周围全是顶级俊男美女各种事故频出的玛丽苏限制文的世界
    芜湖~~!赤激~~!
    她是左边眼睛看不够女主女配,右边眼睛看不够男主男配,
    太美太帅了,完全没有嫉妒心,只想和他们/她们贴贴呢!
    救赎文学,买股文,万人迷女主,魅魔,男主女主男配女配人人都爱我!
    #我以为你们是这个世界的中心,结果你们都以我为中心#
    *
    女主的心是榴莲,每一个都是她的心尖尖!
    注1出自刑法292条
    第157章
    五个小混混中,唯有这个‘红棍’邓大光是满了十八岁的,也是五个人中,唯一的一个不在学校社会闲散人士,加上他之前帮赵宗宝做了太多恶,打断别的学生胳膊腿,给学校小姑娘设局、去人家家里打za抢,掀了人家屋顶拆家等等,全都是他带头做的,所以他的刑期是七年。
    这时候的刑法,九七年是一个分界点,九七年之前包括九七年都在严打,所有的案子都从快从重,光是九六年九七年两年,就木仓毙了数万人,抓起来判刑的有几十万人;九七年之后废除了‘流氓罪’,新刑法出来后,一切罪行就从轻从无。
    要不是这个‘红棍’邓大光交待出来的情节恶劣,他最多只能判个三年。
    其余几个‘白纸扇’‘蓝//灯笼’几人,因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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