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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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的是西式婚礼,穿西装、打领带,还要交换戒指的那种。
    婚车和现场布置,用的都是鲜花。
    在当时偏远的小城里,是独一份的时髦。
    林早直到现在,还不知道这场婚礼,傅骋究竟花了多少钱。
    他之前一直不肯说,现在就更问不出来了。
    他们的婚礼本身就很好,所以不管怎么拍、怎么做特效、怎么配音乐,都不会太难看。
    林早看着看着,不知不觉间,也入了迷。
    他扭过头,和傅骋、林小饱一起,静静地看着屏幕。
    在舞台上,主婚人问出那个经典问题的时候——
    “林早先生,您是否愿意与你眼前这位高大帅气的男人,结为夫夫?无论他贫穷还是富有,健康还是疾病,永远爱他,一辈子不离不弃?”
    屏幕里的林早望向对面的傅骋。
    屏幕外的林早回过头,看向傅骋。
    两个林早,同时轻轻开口。
    ——我愿意。
    紧跟着,主婚人又问傅骋同样的问题。
    傅骋抱着林早,低下头,用面庞贴了贴他的脸颊。
    他当然愿意,特别愿意。
    直到这时,傅骋终于明白。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喜欢上他。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想和他亲近。
    为什么他一见到小早,就忍不住想把他吃掉。
    他对小早的欲望,不是食欲。
    不是丧尸想吃肉喝血的食欲。
    这是爱欲!
    人和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神圣又纯洁的爱欲。
    和他现在看到的一样。
    两个人互相爱着对方,所以结为夫夫,一起生活。
    所以就算他变成丧尸,小早也没有放弃他。
    因为他们曾经互相许下过诺言。
    这是爱欲,是比食欲更高级的爱欲。
    傅骋定定地望着林早,只觉得他的脑子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明了。
    仿佛有什么东西,即将冲破层层封锁的丧尸病毒,即将破土而出!
    是了。
    他是一个人,他曾经是一个男人。
    他好喜欢、好喜欢小早,特别喜欢,喜欢到要命。
    他从小就喜欢小早,他把小早养大,他供小早读大学。
    他好不容易才建了房子,和小早结婚,把小早带回家里。
    他……
    下一秒,“啪嗒”一声轻响。
    林早倒进他的怀里,额头撞在他的胸膛上。
    傅骋只觉得,他的脑子再次混沌起来,只有他的心里,长出了一朵小花。
    和婚礼录像里,一样的玫瑰花。
    长在他的心里,鲜红欲滴,摇摇曳曳。
    原来他在好早好早之前,在还不吃人的时候,就喜欢小早了。
    电视里,主婚人宣布,新婚夫夫可以亲吻对方了。
    于是傅骋捧起林早的脸,低头吻了下去。
    电视外,傅骋模仿着从前自己的动作,笨拙地扶住林早的脑袋。
    林小饱没有再唱歌,乖乖闭上嘴巴,保持安静。
    他一会儿看看电视,一会儿再看看现实。
    哎呀,他都看不过来了!
    就在傅骋即将亲到林早的时候,又是“啪嗒”一声轻响。
    止咬器横在两个人中间,变成一道阻碍。
    他们都忘记了,还有这个东西。
    好吧,他们现在还不能接吻。
    林早抬起手,想把止咬器取下来,却被傅骋握住了手。
    傅骋神色清明,目光冷静,像刚刚回到家的时候一样,严肃地阻止了他。
    不可以。
    小早,不可以这样。
    林早只好听他的话,只是扑上前,抱住他的脖子,亲了一下他的额头。
    好,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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