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的遗腹子自带口粮 第104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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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样方子给了林秋然,她以后就能在铺子卖。
    只不过照杨娘子所说,这儿的羊肉远没有应州的好吃,种类也不是一种。
    西北的羊肉很好吃,可运过来路途遥远,本钱很高。听杨娘子说那边的羊肉多是卖到西北周边的各个省城,也卖到京城去。
    北方吃羊肉多,还有专门刷锅子吃羊肉的铺子呢。
    林秋然心想,那不就是铜锅涮肉吗,日后她去了,也要尝尝。南北饮食差异,从古就有,和环境有关。
    林秋然顺嘴打听了一句,“京城好不好,你们从西北过来,没到京城吗?为何不留在京城。”
    余安离京城还远呢,再赶路过来受累,路上还要花钱,怎么到了这么南的地方。而且,当初让这些人避难,就没想过回去吗。
    余安这么快安定下来,也是难民想好好过日子。
    杨娘子叹了口气,“那哪能留下来,而且衙门不让。”
    天子脚下,不是谁人都待得起的。
    杨娘子也是听林秋然说了,才想着做生意。当初饭都吃不饱,只顾着奔袭逃命,到一个地方就有人赶,人都麻木了,让干啥干啥,安定下来不容易的/
    再说也不是人人像林秋然这么心善,若是别人,把方子占了她也没法说什么。
    借钱,那就更不用想了,十两不是小数目,杨娘子都忍不住想,万一她拿钱跑了,林秋然啥也落不着。
    当然,她也不是那种人。
    杨娘子在酒楼没干几日或就走了,林秋然托赵广才再招一个人。赵广才近来也忙,难民多,找活做的也多,很快就又找了一个。
    近来酒楼的生意不错,慢慢恢复到余安还没来难民的时候。
    尽管百姓都怕死怕打仗,怕战火蔓延到这边,但有一句话说得好,天塌下来还有高个的顶着,天还没塌呢,所以也就担惊受怕了那些日子,大多数人还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饭得吃,钱得赚,外族一日不打到余安,就过一天日子。
    尤其到十月底,西北传来打了胜仗的消息,百姓们肉眼可见地欢喜高兴。
    出门见友人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知道吗,打了胜仗了!”
    “传到这边都好些天,估计这还是一两个月之前的事呢!”
    “可真好,咱们大越儿郎都是好样的!”
    林秋然也高兴,虽然不知萧寻现在怎么样,但打了胜仗就是好消息。孙氏也不知萧寻还活着没,可她还是高兴得差点哭出来,打胜仗好,总比打败仗活下来的几率大呀。
    远在京城,捷报频传。
    萧寻的名字出现在奏章上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从杀十人、杀几十人到杀几百敌,他频频立功,圣上频频嘉奖。
    功夫好,有勇谋,擅兵法,自副将死后,萧寻就成了营中新的副将。
    今日打完仗,能歇个几日,萧寻回经营包扎伤口。林秋然当日给了他好些钱买药,这会儿正能派上用场。
    腹部的伤口有些深,他蘸了酒擦,习惯受伤,可萧寻还是疼出一身冷汗。
    等上了药,萧寻白着唇把伤口包上。
    汗珠伏在他手臂、背上起伏的肌肉线条上,半载有余,萧寻身上的肉更精瘦,少了和林秋然在一块儿的少年气,眉眼也更加锋利。
    包扎好,萧寻皱眉摸了摸伤口,见没什么事又站起来走了几步。如今一人一营帐,但是营中东西不多。最显眼的莫过于一袋子,里面装着一些上了发条的小动物。
    应大哥不在了,这些东西得给应大哥的孩子带回去。想到这,萧寻心里有些难受,人也落寞。
    他不禁想起林秋然和汤圆来,也不知汤圆会不会叫爹。
    西北冷,萧寻上完药就把衣服穿上了,他看了眼天上悬的明月,想起一句诗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
    汤圆如今还不会喊爹,但是会喊娘、祖母、吃、不,这四个字,虽然他会的字不多,但能精准地表达他现在想表达的所有意思。
    见到林秋然喊娘,见到孙氏喊祖母,见到想吃的东西,眼睛亮亮的要吃,见到蛋羹,总会说不。
    汤圆总吃这个,已经吃够了。
    尽管他摆手说不,还是会被孙氏喂一小勺蛋羹,到嘴里的吃食汤圆还是会乖乖吃下去,然后眼睛巴巴地瞧着孙氏,“祖母,不——”
    孙氏就又喂一口,“不啥不啊,你牙都没长齐呢,不吃蛋羹吃啥?”
    汤圆:“不——”
    林秋然看他这样子忍不住发笑,孙氏也乐了,给汤圆擦了擦嘴角。
    林秋然道:“我一会儿试着给他做些别的吃的。”
    这孩子,从出生到现在,只喝过奶,吃过米糊、蛋羹。蛋羹是早饭,中午换换花样吧。
    这些日子,猪、鸡、鱼虾肉松汤圆都吃过,只要做得烂一些,这些肉都能吃的。
    汤圆现在有门牙了,林秋然打算给他做一些排骨尝尝。
    小孩子嘛,就清炖好了,寻常家里不这么吃,总是喜欢滋味多一些的红烧糖醋,但汤圆吃不得。
    林秋然拿出刚买的排骨,猪是大早杀的,血水泡一泡,然后选几块肋排,就放葱姜蒜花椒,少许盐,用砂锅慢慢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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