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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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室两厅,一厨一卫,房东进的是次卧旁边的主卧,主卧对面还有一间房,此刻门紧闭。
    门边摆放了一张三人位沙发,浅灰色布艺,电视机挂在对面的墙上,茶几上放着一本摊开的书,还有一小盆翠绿的仙人掌。
    客厅连着阳台,阳台上还有未收的衣服,几条连衣裙挂在那轻轻摆动。
    沈嘉脑海中自动描摹出这女人穿上时的样子。
    兴致勃勃地想,本以为会吃苦,但刚一到这,甜就往嘴边送。
    空窗了几个月,正寂寞,在这续一个挺不错。
    处的好了,身心畅快,兴许再待上一段时间也说不定。
    正想美事,沈嘉眼底的笑意快要溢出来,思索着一会儿从哪切入。
    最好今晚就能勾搭到床上。
    “你先看下合同。”
    林柔拿着租房合同出来,见她沉迷地笑着,虽疑惑,但也没多问。
    沈嘉缓神,“好。”她笑着接过合同,低头翻开了下,一共就两页。
    林柔瞧她看得认真,挑出合同的重点,温声道:“押一付一,水费一个月五块,电费一个月五十,你要是觉得可以,就在上面签个字。”
    租房合同写的很简单,没什么过分的要求,只一点引起沈嘉的注意。
    她抬头,盯着林柔,一字一顿地说:“我没有对象,也没有老公。”
    林柔一时没反应过来,啊了声,一双圆润的小鹿眼亮晶晶的,汪着水似的。
    沈嘉屈指弹了弹合同,笑说:“你上面写了不能把对象或者老公带回来。”
    “哦。”林柔怔楞的表情立马柔和,染着笑意,说:“那就好。”
    “我没什么问题,直接签字吧。”话毕,沈嘉夺走她手里的水性笔,把合同放在入户门旁的餐桌上,利索地签了字。
    彷佛慢一步,她就不租了似的。
    林柔懵,猜测她大概是着急找房子。
    把签好字的合同递给林柔时,林柔眉头微拧,有些不解,又带了点不安。
    “怎么了?”沈嘉诧异,问。
    林柔收起表情,随即漾开的笑容很淡,“我还以为你会还还价呢。”
    嘴上这样说,但心里带着几分紧张。
    遇到这么干脆利索的租客,不安比开心要多。
    沈嘉盯着她的脸,好似能看透她内心所想,明白过来,跟着笑了,“你放心,我不是坏人。”
    她说着去摸裤兜,掏出警官证。
    “我是刑警,京市市局的,来这里出差。”
    林柔微讶,伸手接过,打开看了眼,又抬眸,把警官证上的照片跟沈嘉的脸比对了下。
    照片上的沈嘉表情严肃,头发比现在短一点,几缕额发虚虚搭着眉毛,薄唇紧抿,眼神凌厉,透着冷。
    哪怕是隔着照片,都会感觉自己正被她窥探,审问,忍不住要把所有的事情和盘托出。
    林柔合上证件,急忙道歉,“对不起,是我多想了,你是为人民服务的,我还这样……实在不应该。”
    越说声音越小,因为羞愧,嫣红又悄悄爬上她的脸。
    好可爱!
    沈嘉抿了抿唇,收起证件,大方道:“没关系,对陌生人谨慎些是应该的,无论男女都要……”
    “妈。”一道稚嫩的声音传来,截断她的话。
    沈嘉闻声侧目,那声隔着门,好似幻觉,没听真。
    接着,就见主卧对面的房门打来,走出来一个约莫七八岁的小男孩。
    他看着林柔,“妈,我的铅笔找不到了。”
    妈?
    ……妈?
    一瞬间,沈嘉如遭雷击,刚才还笑着的脸立马沉了下去。
    “你结婚了?”
    她脱口问出。
    第4章 同居 【算鸟算鸟~】
    林柔怔楞住,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反应这么大。
    点头解释:“对,不过你放心,这里就我跟小诚两个人住,我前两年离婚了,他爸爸去了外地做生意,次卧一直空着,我就想着租出去,能挣一点是一点。”
    单亲妈妈。
    这几个字在沈嘉脑海中盘旋。
    她这人虽然花,但也有原则,有家室有对象的不碰,有孩子的更不会碰了。
    开玩笑,她可是有‘恐婴症’的,最讨厌小孩。
    这辈子就没想过要小孩,更不会撩拨单亲妈妈,给自己找麻烦。
    刚才还满脑子见不得光的想法,这会儿全抛到九霄云外。
    看了眼这小破孩,对林柔的兴趣也消失殆尽。
    “小诚。”林柔扭头,热情介绍,“这是你沈阿姨,是家里新来的租客。”
    赵诚乖巧地喊了声,“沈阿姨好。”
    沈嘉沉着脸,恹恹地嗯了声。
    转身就走。
    操!合同签早了。
    “哎,你去哪?”林柔疑惑喊道。
    “拿行李。”沈嘉冷冰冰地回。
    说翻脸就翻脸,林柔心中满是不解。
    “这个阿姨脾气好臭啊。”赵诚撅起嘴吐槽。
    “不许胡说。”林柔笑着拉他手进屋,“走,妈妈帮你找铅笔。”
    打开后备箱,沈嘉把行李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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